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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优会商城涉嫌传销,法人被强制执行2112万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新融媒  点击数 73  更新时间:2022/4/2 17:10:49  文章录入:yalun

日前,中新融媒在企查查上发现两则行政处罚信息,宁波新观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鑫优会商城,其两名高级经销商因涉嫌传销被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处罚。



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甬仑市监处罚〔2022〕106号与甬仑市监处罚〔2022〕105号,处罚对象分别为苏志雄与杨九香。处罚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尹金林、郝翠英等人通过宁波新观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传销活动。



2017年年底,尹金林、郝翠英将宁波义合真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新观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委托广州汉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定制开发鑫优会(含APP会员结算系统、微信公众号等)。



2018年2月,尹金林、郝翠英作为鑫优会经营人,在宁波市北仑区某街道牡丹小区等地租用办公用地,和王稳、楼许豪等人组建“风采”、“风信”、“风会”团队,以推销鑫优会商品为名,利用微信社交媒体,鼓励他人购买标价为人民币398元、3980元的套餐商品成为VIP会员(购买398元套餐成为店主、购买3980元套餐成为高级经销商)获得加入及推荐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形成一星至五星店主、一星至七星高级经销商、至尊高级经销商等层级,根据发展VIP会员人数支付直推奖、辅导奖、管理奖等进行返利。



同时,尹金林、郝翠英还虚构公司上市、达到一定层级免费赠送公司原始股等,引诱VIP会员加速发展下线。经鉴定,至2020年9月17日,鑫优会平台传销资金达970余万元,VIP会员层级为金字塔型,VIP会员达7000余人。



经查明,当事人苏志雄于2020年6月15日上网时收到链接得知鑫优会,并通过推荐人陆玉民(id:18403)购买3980套餐成为高级经销商,鑫优会账户:1**********7,用户id:21945,编号:cn179705。截止被查获,当事人通过该账户(id:21945)未有发展下线,无违法所得。最终被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元。



另一当事人杨九香,通过从微信群里的链接加入课程群得知鑫优会,后通过推荐人“春风”(微信昵称,具体名字不详;微信号:z8******03)购买3980套餐成为核心经销商(同高级经销商),鑫优会账户:1**********2。截止被本局查获,当事人通过该账户未有发展下线,无违法所得。最终被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元。



企查查显示,宁波新观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8日,注册资金800万元,法人代表为郝翠英。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尹金林,持股比例80%。



公开资料介绍,该公司名下的鑫优会商城是一个综合性社交电商平台,以共享商城的概念,为每一个想自由创业的用户提供一个简单的开店模式,为用户提供平台、负责铺货、发货、售后,旗下涵盖母婴用品、玩具、生活快消品、服装饰品等品类产品,同时提供配送、售后等服务。



中新融媒发现,此前据自媒体报道称,早在2020年9月,鑫优会商城就因涉嫌传销被北仑警方查办,主犯尹某夫妇等100余人被抓获归案,其中38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1年6月24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鑫优会商城传销案的两名头目及15名骨干人员提起公诉。



此外,根据企查查显示,郝翠英与尹金林在2021年11月8日,因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的金额皆为10560000元,两人合计被强制执行21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