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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公安:“3+”工作法打击传销成效显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央广网  点击数 65  更新时间:2022/3/7 21:07:54  文章录入:yalun

去年以来,宁夏贺兰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涉传销案件的严打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工作原则和“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制定工作方案,常态化展开各类专项活动,坚持宣传摸排、惩治劝返、以房管人等“3+”工作法铲除传销滋生土壤、挤压传销生存空间,涉传销警情同比下降61.7%,涉传销发案下降82.3%,打击传销成效显著。

“宣传摸排”强化防范



“阿姨您好,传销害人害己,千万不能参与,如果身边有人参与传销也请您及时举报”。2月22日,贺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典雅居小区进行走访宣传。



贺兰县公安局坚持宣传摸排为主,以社区为单元,实行网格化宣传,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常态化组织社区民警、网格员深入辖区入户走访,坚持边宣传边摸排,一边向辖区群众宣传传销组织的特点及危害,传授识假防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知识技能,讲解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效果、参与传销组织的恶果以及综合整治的成果,一边摸排各小区是否存在传销组织,引导并鼓励群众积极提供传销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合法权益,保障自身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去年以来,共走访住户3.2万余户,发放宣传材料近10万份,同时利用各级媒体平台曝光查处的各类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形成宣传矩阵,营造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人人喊打社会氛围。



“以房管人”挤压空间



在打击传销工作中,贺兰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创新“以房管人”工作法,不断强化出租房屋管理,加大房屋中介管控力度,强化对全县231家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于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屋中介组织,实行“一次性”死亡制度。对所有出租房屋要求出租方和承租方到辖区派出所和社区进行“双报备”,全面加强承出租人信息登记备案,房屋出租人要定期对房屋内是否存在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检查,对发现并不及时报告的房主进行处罚,倒逼出租人落实管控治理责任。2021年9月下旬,一上海籍女子李某误入传销组织,家属在外地向民警求助,贺兰公安城关派出所民警通过“双报备”信息将李某找到,并为李某摆事实、讲案例,积极为其做思想工作,成功将李某及其他传销人员劝返原居住地。



同时,不断强化对空置房源较多的保障房和拆迁安置房小区住宿人员的排查监管力度,加大对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连片区等重点区域的清查巡防力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联合市场监管、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常态化严格监管,对于涉传出租房屋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的“四停”措施,坚决彻底推动整改落地;探索启动了对全县公职人员的监督问责机制,发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拒绝出租房屋给传销组织和人员,对于将房屋出租给传销组织和人员的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全面挤压传销组织生存空间。



“惩治劝返”效果明显



对于查处的传销人员全面加强教育引导,创新了“惩治+劝返”工作模式,对清查抓获以及日常工作中摸排到的传销人员进行教育转化和及时劝返,设立专业教育培训场所,组织涉传人员集中观看学习反传销视频和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教育引导传销人员切实认清传销组织的危害性和真面貌,帮助其彻底消除继续参与传销的意念和想法,并对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及教育劝返的传销人员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其工作生活状况,直至引导其回归正常生活。除此之外,贺兰县公安局还通过为社区民警、网格员、宾馆管理人员安装宁夏打传APP、要求被劝返人员签订承诺书、开展专项清查行动等方式多措并举铲除传销人员滋生土壤,切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去年以来,贺兰县公安局共开展打击传销清零行动4次,联合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单位形成合力共捣毁传销窝点158个,教育劝返、转化473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70户。组织安装“宁夏打传APP”1000余人,涉传类接报警同比下降61.7%,涉传销发案下降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