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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法院:以投资电商为名行传销之事 女子发展下线140余人获刑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 74  更新时间:2022/2/21 15:58:44  文章录入:yalun

2月17日,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黄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11日,陶某、华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哈尔滨市成立正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设乾易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开始发展会员,以投资认购商品取得入门资格,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介绍他人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并以发展人员下单作为依据计酬返利,设立静态奖励和动态奖励,根据发展下线人数的不同,设置“会员”、“站长”、“中心主任”等层级,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2017年1月6日,广德人黄某经王某(另案处理)推荐注册成为会员,开始积极发展下线,2018年5月,因业绩达标,黄某被提升为站长级别。后黄某以经营正宇控股名下“智洁洗衣店”为名发展该项目,并通过微信群、洗衣店等积极对会员进行宣传。经鉴定,其下级会员账号141个,共4层,累计充值金额193800元,累计提现金额2835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投资高额返利为名,虚构、夸大网络服务平台经营、投资项目及盈利前景,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黄某具有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因素,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