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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派出所开展特殊人群“非法集资、非法传销”宣传活动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平安宝泉岭 点击数 64 更新时间:2022/1/20 13:24:56 文章录入:yal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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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几年来,“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类涉众型经济犯罪受害人系老年人和中年妇女居多的现象,1月17日,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宝泉岭派出所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开展远离“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的安全防范知识宣传,确保这类群体远离涉众型经济犯罪。 宣传民警的宣传对象主要选择过往的老年人和中年妇女,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口头阐述的形式进行,向来往群众讲解“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特点与社会危害性,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不贪图小便宜,不参予意外中奖、免费领取物品等活动,不向陌生人告知自己及家人的任何信息等。 通过宣传,提升了辖区老年人和中年妇女这类群体对非法集资、非法传销诈骗手段的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对预防辖区诈骗案件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