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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举报传销最高奖励20万!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56 更新时间:2021/12/31 3:17:52 文章录入:yal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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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钦州召开打击传销现场推进会 压实责任精准打击 坚决打赢打击传销人民战争 近日,钦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钦州市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全市打击传销攻坚战役已打响,打击传销大行动持续出击,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打击传销行动,发现传销及时举报,予以2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奖励。 公开信内容如下: 坚决抵制传销 共建平安钦州 ——致钦州市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全体市民朋友: 传销是社会“毒瘤”,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是国家明令禁止并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抵制传销,人人有责!我们呼吁广大市民: 一、认清传销本质,自觉远离传销。目前,在我市的聚集式传销组织打着“西部大开发”“北部湾经济建设” 的旗号,以“资本运作”“1040阳光工程”“加盟连锁”“电子商务”“五级三晋制连锁销售”等虚假项目和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他人到钦州从事传销活动,惯用伎俩是以“观光旅游”“北部湾看房团”“介绍工作”等名义从事传销“一日游”活动。传销破坏社会诚信道德体系,极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和刑事案件,严重危害社会。 二、强化法律意识,坚决抵制传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传销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将没收房屋出租者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房屋出租的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仔细核实承租对象,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做好登记备案,拒绝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 三、履行公民责任,积极举报传销。针对传销带来的严重危害,钦州市正以最大的决心、最严厉的手段和零容忍的态度铲除传销“毒瘤”,全市打击传销攻坚战役已打响,打击传销大行动持续出击,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打击传销行动,发现传销及时举报,对有效举报线索将依据《钦州市传销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予以2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奖励。 举报传销电话:110、12315。 钦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