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广西南宁:对一传销顽固分子处以30万元罚款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宁日报 点击数 71 更新时间:2021/12/13 14:22:45 文章录入:admin |
|
传销分子对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置之不理”?最后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12月10日,在南宁市打传办采访了解到,传销涉案人员徐某某因诱骗、介绍他人参加传销,被处以15万元罚款,因其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缴款义务,被追加罚款15万元,其房产也被法院查封,同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这是广西首例传销人员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惩戒案例。 2020年9月24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邕宁区打传办组成打击传销联合执法队,依法对邕宁某小区一出租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屋内聚集有徐某某等7人与从事传销活动的资金、传销资料、银行卡等,并从2人手机中发现了有关传销内容的聊天记录。 后经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明,这是一起打着“移民工程”为幌子的传销案。该传销案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人员,许诺达到一定业绩后不仅能获得巨额回报,还可以移民国外。 经查,涉案人员徐某某于2020年9月邀请其舅来邕,以高额回报和出国移民为诱饵,其舅正在办理缴纳高额申购款份额手续时,被邕宁区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人员现场查获。邕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徐某某作出罚款15万元的决定。处罚决定生效后,执法部门依法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由于徐某某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罚决定“置之不理”。邕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徐某某应缴纳的15万元罚款及因其逾期不缴纳罚款而加处的罚款15万元,共计30万元。 法院作出准予执行30万元罚款的行政裁定生效后,查到徐某某在黑龙江齐齐哈尔有一处房产,于是委托当地法院进行了查封,同时将徐某某列入失信黑名单,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在联合惩戒的强大压力下,徐某某主动联系执法部门上缴罚款。 今年以来,南宁市为巩固拓展打击传销工作成果,始终保持高压严打严防态势,全链条斩断传销组织利益链条,最大限度铲除传销生存土壤。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在查处此案中,市、区两级政法委积极协调,各部门协同联动,在严格执法和证据收集等环节形成合力,真正把传销分子“打准、打痛、打怕”,最终办成铁案,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 该案件的突破,为全市各级进一步推进打击传销工作提供了经验。下一步,将坚持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南宁市常态化打击传销机制,进一步完善传销人员的处置措施,形成“打、防、管、控”一体化的打击传销新体系,实现“标本兼治”,为首府南宁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此文来源:南宁日报,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