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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拉试衣间走的是创新之路,还是传销的老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4041  更新时间:2020/10/3 18:29:27  文章录入:yalun

据不完全统计,随着社交电商平台逐渐增多,竞争方式也在发生变化,近年以来,达人店、环球捕手、云集微店、贝店等为代表的分销开店型社交电商平台,凭借微信微商分销渠道快速崛起,不过由于行业“野蛮生长”,导致该行业良莠不齐,不少平台频频遭到涉嫌传销争议与质疑,也因此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近日,有网友在后台反映身边的很多朋友都在向他推荐一个“朵拉试衣间”的创业项目,朋友宣称可以月入数万,是一个小投资高回报的项目。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视频来源:“朵拉试衣间”宣传

“朵拉”公司背景

△图片来源:“天眼查APP”

在天眼查APP上查询“浙江朵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显示该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2月15日 ,法人代表王X拓,对外宣称公司拥有雄厚的投资背景 —— 杭商旅集团、优美时尚科技集团。公司于 2019 年 1 月创建“朵拉试衣间”,同年 12 月打造"智慧新零售"。致力于打造服饰全品类前置式体验、会员制电商平台。

△图片来源:“朵拉试衣间”宣传

“免费试穿、来回包邮、 自用省钱、分享赚钱”是朵拉试衣间宣称的口号,免费试穿、来回包邮这个很好理解,今天我们就着重的去了解“自用省钱、分享赚钱”,看看他们宣传的月入过万是如何完成的?

△图片来源:“朵拉试衣间”宣传

“朵拉”代理制度

据了解,“朵拉试衣间”会员制代理机制分别为三个级别:VIP会员、店长、超级店长。

1 VIP会员级别

399朵拉VIP会员待遇政策:可享受超值定制大礼包,免费试穿,来回包邮,自用8折,终身会籍,邀请VIP,奖励100元。

  

2 店长级别

店长级别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直接预存5000元货款,加500元押金(可退)

第二种是先成为VIP会员,再邀请10位VIP会员,加500元押金(可退)。

以上两则满足一条要求同时享受免费试穿,来回包邮,自用5.9折。

初此之外店长级别还享有推荐奖、分享奖、业绩级差奖,让我们一一剖析,为了使大家能更生动形象的理解其中的奖金制度,笔者特意给大家附上两个视频,便于大家更好的认识。

  △视频来源:“朵拉试衣间”会员宣传

1、推荐奖

  即店长直推一个VIP会员即获得奖金200元;团队间推一个VIP会员即获得奖金100元,直到第一个VIP会员,晋级店长截止;店长直推一个店长即获得奖金600元;团队间推一个店长即获得奖金100元。

  2、消费奖

  即店长旗下所有VIP消费奖励21%个点;一级店长及团队VIP会员消费奖励3%个点;二级店长及团队VIP会员消费奖励2%个点。

  3、级差奖

  即店长当月的总业绩乘以对相对应的返利,再点减去旗下店长和超级店长他们各自团队的总业绩乘以相对应的返利点,就是这位店长本月获得的级差奖。

3 超级店长级别

超级店长同样也有两种晋级方式:

第一种:店长直接推荐10个店长;

第二种同时预存10万货款加1万元保证金(可以退)。

晋升超级店长同时享受免费试穿,来回包邮,自用4.9折。

△视频来源:“朵拉试衣间”会员宣传

超级店长级别的5大奖金非常诱惑人,推荐奖、消费奖、业绩级差奖、培养奖、年终分红奖。

  

  

△图片来源:“多拉试衣间”宣传

视频中讲解者声情并茂的讲述这个项目如何赚钱,这个制度多么先进,同时也多次提到传销、拉人头等字眼,那么“多拉试衣间”所谓的新零售模式真的如他们说的那么先进、和传销到底有无关系呢?

如何识别传销?

针对网友提及如何界定传销行为,在此普及下传销的特征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

入门费

 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2

拉人头

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3

团队计酬

  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可见某种行为是不是传销,并非是通过是否有产品、产品的售价高低或者产品质量的好坏来辨别,更不是有的网友所讲的通过赚不赚钱,或者参与者的多寡等认为定义的特征去分辨传销。还是要找对参照物去辨别,要依据相关法律去参照辨别,而非依靠个人的认知去解读。

故此,“只要符合交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这些特征的,基本上就可以判断是传销了,当发现身边的某个项目同时符合以上三个特征时,希望大家能提高警惕!

有业内人士认为只通过其晋升及奖励模式不能判断社交电商是否涉嫌传销,还要看其电商业务是否只是一个工具,一个幌子。

如果社交电商平台上假货很多,或商品售价远远高于市场价,加入的人实际上并不是为了卖商品,而是为了拉人头,晋升级别,也就是说所谓的电商业务已经名存实亡,只是在为其晋升模式打掩护,那么其就涉嫌传销,因为它没有产生实际价值。”

电商涉传,为何屡禁不止?

反观近两年来,国家对于电商涉传的罚单是一张又一张地开出,但是拉人头多层次返利的模式不仅没减少,反而还有增加的趋势。背后到底是什么促使这些电商企业前赴后继的踩踏法律红线呢?

在笔者看来,分销模式能够快速的实现人员裂变,能在短时间给企业攫取财富,所以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惑下,很多企业冒着踩红线的风险加入其中也就不足为奇了。

再者有企业抱着侥幸之心,此种模式的企业众多自己不会那么背,与直销行业不同的是社交电商隐秘性强,监管查处取证困难高等问题出现。

还有就是法律还不够健全。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对于当下互联网出现的各种传销模式规定仍然不明确,尽管2019年初《电子商务法》实施,但是对于电商模式没有明文规定,所以很多社交电商平台就试图环水摸鱼,打法律的擦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