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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到文化涉嫌传销,600万元遭冻结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数 93  更新时间:2020/7/11 17:57:14  文章录入:yalun

约到文化发展(广东)有限公司开发的随时约APP在经营中存在拉人头缴纳入门费现象,涉嫌组织策划传销,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为防止其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包括约到文化发展(广州)有限公司在内的四家公司相关账户存款,共计约600万元。

该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4日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渤海五路新宇大厦三楼305房间的经营者对外宣称缴纳一定费用可做代理,其销售模式涉嫌传销。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20日立案进行调查。

经调查发现,约到网络科技(滨州市)有限公司所推广的由约到文化发展(广东)有限公司开发的随时约APP在经营中存在拉人头缴纳入门费现象,涉嫌组织策划传销,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该APP具有商品销售、会员团队管理、积分管理、返利模块等功能。约到文化发展(广东)有限公司通过“随时约”手机APP会员管理系统在滨城区组织人员、发展人员、计酬返利等一系列制度设计,组织策划传销活动,被申请人均为该传销活动提供账户隐匿违法资金。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申请人于2020年6月3日向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银行账户存款。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约到文化发展(广州)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石路支行账户存款35637.16元(账号:44×××37);冻结被申请人连云港约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幸福北路支行账户存款4266214.20元(账号:11×××52);冻结被申请人广州靓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齐富路支行账户存款9187.70元(账号:36×××30);冻结被申请人约到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齐富路支行账户存款1687210.71元(账号: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