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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丰商城被曝虚假宣传 东旭大别山茶油化身“神药”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数 72 更新时间:2020/6/5 6:36:13 文章录入:yal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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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向记者爆料,称“大红丰商城销售的山茶油精华被宣传的太神奇了,兼具化妆品、保健品、药品的功效。” 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在金寨县大红丰山茶专业合作社注册的“大红丰特色电商”微信公众号,进入了“大红丰商城”后找到了相关产品的销售页面。大红丰商城销售的“山花油精华”分为个人1瓶装和家庭6瓶装两种规格,在产品销售主页的产品功能简介为:全身护肤保湿、去除细纹、淡化斑印和妊娠纹、护发、去除面部黄气、祛裂唇、防晒隔离、预防改善宝宝红屁屁。 从产品图片来看,该产品的名称是“皖美大别山山茶油精华”;从介绍的功能来看,产品应为化妆品,且是具有“防晒”作用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通过药监局官网查询不难发现,这一款由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大别山公司”)生产的山茶油精华并未获得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证可,甚至也未经过非特备案,而且东旭大别山公司也没有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是不允许生产化妆品的。 有业内人士称,原则上主要功能宣称具有美容护肤作用的精油,都属于化妆品的管理范围,应该进行相关的行政审批。 在该产品的“详情”中还有多种保健作用和15大妙用,从以上的产品介绍中,皖美大别山山茶油精华不但具有众多保健作用,且对“糖尿病、高血压、降低胆固醇、心脏病”等疑难杂症都有效果。 另外,同为东旭大别山公司生产的皖美大别山山茶油,在产品“详情”处的部分宣传与山茶油精华的介绍一模一样,同样的列出了多种保健作用和15大妙用。 然而,从产品生产许可证号和执行标准来看,该款产品是油茶籽油食品,并非保健食品。 企查查显示:东旭大别山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3日,注册资金1亿元,实缴资本0元,是A股上市公司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东旭蓝天,证券代码:000040)的全资子公司。 东旭大别山公司官网称:公司专注山茶油生产销售及相关衍生品的研发,形成山茶食用油、山茶护肤两大支柱齐头并进的产业结构。旗下拥有“木皇金”、“东旭大别山”、“皖美”三大品牌,产品涵盖山茶油、山茶调和油、山茶护肤品、山茶母婴等四大系列几十个单品,市场覆盖全国12个省市地区、市场占有额逐年提升。多产业多品牌的发展战略,使东旭大别山成为在山茶食用油、山茶护肤行业都具有一定规模与实力的企业。 有法律人士告诉记者,不管是化妆品和还是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和疗效性宣传都是违法的。违反了以下法律规定:《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 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业内人士称,“不管是大红丰商城的经营者大红丰合作社,还是东旭大别山公司,都应该遵纪守法,把更优质的产品带给消费者,而非通过虚假夸大产品的性能来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前者是劳动群众组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更加的纯朴、厚道;后者作为A股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在实际经营活动中更要诚信守信,避免给东旭蓝天带来不利影响,影响股价,损害广东投资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