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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传销都傍直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94  更新时间:2009/11/18 18:34:26  文章录入:叶飘零

 “这些人又在假冒我们公司名义搞违法勾当!”昨(15)日,当记者将一个以“天津天狮”名义进行传销活动的案件,向天津天狮集团四川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核实相关情况时,该负责人非常气愤。据成都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传销活动中,有六成以上属假冒直销企业名义或者盗用直销企业产品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不仅对普通群众构成巨大的危害,直销企业也成为直接受害者。

  六成传销案件披上“直销”外衣

  市民周先生向本报投诉称,自家兄弟在绵阳从事“天津天狮”的直销,要求先交纳2800元的费用。“我听他介绍后,怕他是去做传销,就告诉我家里亲戚不要去,结果他和我大吵,说我坏了他的事情。”

  无独有偶的是,成都工商执法人员先后在龙泉、新都等地,查获的一批传销案件中,大多是传销人员假借直销企业名义或产品,擅自开展拉人头、收取入门费,进行传销活动。如新都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新都镇天府小区一出租房涉嫌传销的窝点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河南籍人员郭某、付某等10人,以经销北京新时代健康(集团)生产的化妆品和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品的名义,要求加入人员以每份4000元的价格认购商品取得加入资格,或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新都工商局对该传销窝点进行了取缔。

  “借刀”犯罪传销伤及多方

  屡屡被传销分子冒名进行违法犯罪,直销企业也深感无奈。“这些搞传销的人员和真正的天狮集团没有任何关系。”天津天狮集团四川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早在几年前,他们针对假冒行为启动全国“打假”战略,已先后在四川、湖南等地配合执法部门展开打假。“这些人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但给企业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北京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四川分公司负责人杨先生表示,违法人员假冒公司名义,盗用公司产品开展传销活动,误导了普通群众,不仅扰乱了企业经营,也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工商说法

  “傍名牌直销”更隐蔽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对假冒直销企业进行传销的行为,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这种现象比较普遍。许多传销组织骗取别人时,总要用“直销”企业的名义或产品作为幌子,来取信别人。《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分别在2005年11月1日和12月1日出台实施,但传销活动在国内仍十分猖獗,“傍名牌直销”的形式更为隐蔽,给打击和认定带来麻烦。

  该负责人表示,传销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危害,打击传销的道路还很长远。要彻底根治传销,不仅需要执法部门和社会各方的配合参与,每一个公民对抵制传销、举报传销也应尽自己的义务,对传销要形成全社会“喊打”的局面,让传销没有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