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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骗局:承诺高额回报,拉人入会成传销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204 更新时间:2019/6/13 6:45:59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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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区法院审理了3起传销案件,涉案金额达595万元,参与群体超过190人。在这3起案件中,传销手段和之前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呈现出更隐蔽的特点。有的还借用网络平台,打着“资本运作、公益化”等旗号,不断翻新花样。 打感情牌,先攻破你的心理防线 随着传销组织不断被曝光,人们对传统的传销手段有了防备。可近年来,骗子又想出了新花样,从感情入手,用“关爱、呵护”的方式打消被骗人的顾虑,最终达到骗钱目的。 2011年,夏某在安徽省合肥市经人介绍加入“自愿连锁经营业”的传销组织。后来,该组织因故解散。组织内的夏某与张某等人不甘心,就各自带领部分人员,于2014年10月来威海继续从事传销活动。 几个人把各自的下线都归拢到一起,打着“亲人”的旗号,将这些人拼凑成三个“大家庭”,平日里“嘘寒问暖”。 该传销组织以3800元为准入门槛,以“一拖三”拉人头的形式发展下线,按照发展人员数量或缴费份额的多少,将人员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个级别,并设置多个管理岗位。夏某系“老总”级别,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传销人数50余人,层级为7层。 2015年9月17日下午15时许,夏某到其发展的下线人员家中谈话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其租住处搜出很多传销资料。 近日,经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两年, 并处罚金3万元。 承诺高额回报,瞄准你的软肋 在经区法院审理的另一起传销案件中,被告人以购股票当股东、网银理财等形式混淆视听,宣传高回报,诱人上当。 2012年年底,李某经人介绍,投入5000美金,以其女儿的名义加入一个“投资外汇理财”的项目。之后,李某积极宣传该项目,以承诺高额返利的方式发展下线。他声称,这个项目能赚很多钱,以前每月贷款都还不上,但后来他买了两部高档轿车、一套房子。 听说回报这么高,许某、宋某等40余人纷纷加入该组织,为该项目吸金250万元以上。许某被李某发展为下线成员后,负责为其他下线人员宣讲、下载安装交易软件等活动,又发展了20余人加入该项目。2015年初,该项目所在公司声称被黑客攻击,其官方网站突然关闭,李某及其下线人员投入的资金大部分都打了水漂,无法追回。 事发后,宋某多次向李某索要投资款,李某仅退还宋某10万元,宋某在索要其余款项无果的情况下,于2015年5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8月,李某在外地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许某经电话传唤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经区法院审理,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拉人入会,以发展人员数量返利 对于传销组织来说,人就是“财富”,为此,传销人员就会千方百计再拉其他人入会,以增加收入。 2014年以来,连某、苗某便在经区非法从事“虚拟经济”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缴纳49300元获得加入资格,然后以“一拖三”的形式发展下线人员,以其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计发返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 该传销组织声称有专家团队和智能交易软件,投资客户通过智能软件代为交易、提取交易佣金、提取发展下线的佣金等三种方式收益。该组织发展的客户按照投资金额分为多个级别,最低5000美金,后来提高到1万美金。级别越高的客户,每手交易可提取的佣金越高。 至案发时,连某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累计60余人,收取资金数额300余万元。苗某在该组织中任“大四”岗位,负责宣讲、收款等职责。2015年9月18日,连某在青岛市城阳区被抓获。同年10月11日,苗某在北京市海淀区被抓获。 近日,经法院审理,连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总结这几起案件,想要“赚大钱”是被骗的主要原因。对此,法官提醒,传销行为无论怎么改头换面,都少不了交纳入门费、发展下线、按照参加人员数量获取提成等特点。一旦发现传销活动,大家可向当地公安、工商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