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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壳国际”网络传销案 发展下线1000多人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5062 更新时间:2021/4/28 16:33:58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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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络传销案,该传销组织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以投资“贝壳国际”平台可以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实施传销诈骗活动。 经审理查明,“贝壳国际”平台系由石振海、丁伟、王军(均已判决)等人创立,通过在全国多地组织培训、考察、建立微信群、成立工作室等方式进行传销宣传,在宣传过程中歪曲国家“区块链”政策,宣称“贝壳国际”平台为全球用户提供数字资产交易和资产配置服务,会员可以通过持币增值、持币挖矿、多元挖矿三种模式享受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 该平台要求下线必须通过上线邀请码加入,并购买平台自主发行、无实际价值的SC、BK等虚拟数字货币,引导会员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获取平台奖励资金。平台本身并无实际经营,奖励资金全部来源于下线会员的投入。 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级层级关系,每一会员直推会员数量没有限制,下线会员可以继续向下直推,发展无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会员数量和资金投入额作为返利依据。 2019年5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陈黄凤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宣传“贝壳国际平台”,被告人陈黄凤所在层级为7层,发展下线层级19层,发展下线人员1134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黄凤以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织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资金投入额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被告人陈黄凤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