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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事件透过现象看本质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反传销网  点击数 227  更新时间:2019/1/13 6:15:28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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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事件终将落下帷幕,解释传销罪的条文太干涩,我们无法理解其在现实中的运用为何如此之难,不就是三十个下线的多层次拉人头吗,往往三十个人站好队了还是无法立案。天津监管方介入权健以夸大宣传为起点,换上级调查组后马上添加传销罪,看起来都是民意所迫,可事实呢?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一个群体走向来确定的罪,因为他需要三十个人,这是群体,直销定性涉传则比这个更复杂。

我们认为报案就可以立案甚至定罪,这是站在个体角度,不是群体角度,是有片面性的。

就像决定一个学校教学质量好坏,你不能看最坏的学生,也不能看最好的学生,而是看整体升学率。升学率就是传销罪定罪门槛,你需要统计概率是不是过界,而不是个体,不因一个学生成绩来衡量教学水平,但是承担这个水平高低的代表人物却是校长这个个体,也就是传销团伙里的组织领导者。

传销接近于共同犯罪

但由组织领导者承担


我们换个直白的词汇群体犯罪,而非个体罪,有个法律词汇叫做共同犯罪,只是传销这个群体的共同犯罪由个体来承担而已。


在定罪前后,总会有人搅扰视听,有学生说我提高成绩了,有学生说我对学习失望了,到底是真是假以及比例多少,都需要足够的素材和数据来说话。直销和传销其内部的人是既得利益者,只说好的不说坏的,而反对方则集中于说坏的。


那么定性传销的概率就来自于监管方的数据的多少,越多数据来源越能推动定性,所以我也经常鼓励当事人去报案,因为你不报案监管机构不知道有多少;举报后马上就有结果不可能,因为需要大量数据汇集。

难题


直销涉嫌传销的监管难题在于,一直没有这个数据搜集来源,没有数据统计机制,于是我们吐槽通过媒体宣泄的方式来解决,这是我们目前已知的有效渠道。


是谁让举报人走媒体路线的?

没有人,但责任在谁大家都知道。


我们不能苛责监管方是百事通,是万能的,但是我们有权利要求面对这么多传销乱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透明的、公正的信息展示平台,我觉得这是合理诉求。



  • 那么多参与者,每一个城市打传办编制就几个人,搞得定多大工作量?

  • 连个传销分类都是一塌糊涂,这算不算问题?

  • 直销需要计算“升学率”,明摆着诈骗和暴力犯罪的拉人头传销,凭什么还要算?

  • 直销企业违规都甩锅经销商,责任到底怎么落实?

  • 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到底在监管层是否计入“升学率”?如何向大众解释?

  • 直销规范的条条框框又在哪里,为什么一直是空说不练?

  • 直销夸大宣传到底在“升学率”中扣分多少,有没有标准?

  • 涉嫌传销这个类“寻衅滋事罪”的弹性,运用上如何收窄边界更加精准?


监管空白有多大,寻租空间十倍之,监管只怕也要分析罗列个十大空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