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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工商部门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行为 |
作者:魏生革 文章来源:韶关日报 点击数 101 更新时间:2017/8/19 17:36:3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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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工商部门获悉,从本月起,全市工商部门采取六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明确严打网络传销行为工作重点。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并进一步明确严打网络传销工作重点:依托微信平台,通过朋友圈分享等方式,以“微商”“网络商城”等名义开展的传销违法活动;以“代理加盟”“三级返利”“多层分销”等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活动;借助互联网、手机客户端为媒介组织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活动;为新型网络传销活动提供计酬平台、分销软件、培训场所、仓储货源等条件的经营者。
健全齐抓共管部门协作机制。积极与公安、通信、互联网信息、人民银行和银监等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健全齐抓共管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另外,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的侦办工作,深入排查并依法取缔“善心汇”在各地的关联公司、推介网点,对涉嫌违法人员及时调查甄别,依法开展教育、处罚,及时化解涉稳隐患,全力防范、稳妥处理重大涉稳事件和极端事件。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和骗人手法,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网络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及时公布查处的网络传销典型案例,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网络传销案源线索搜集研判。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网络传销案源线索的搜集研判工作,切实加强苗头性、倾向性情报信息研判,认真梳理筛查网络传销案源线索,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部门间及时通报情况,加强线索移交、现场处置、案件移送等工作。
严格依法处理传销违法行为。对参与传销或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违法人员,严格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打击传销系统中,并将案件情况依照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加强直销监管,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市场监管,重点做好对直销企业直销员招募、培训和计酬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旗号从事传销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