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汇涉嫌传销,张天明等人骗取巨额财物被查。一种打着“慈善”的口号来赚钱,许多人蒙困在其中还不断夸好,熟不知是一个惊天的庞氏大骗局。
善心汇涉嫌传销
近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初步查明,张天明等人涉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等为幌子,策划、操纵并发展人员参加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各种名目,策划、组织传销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高利诱惑,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好经济社会秩序。
“善心汇”调查情况
善心汇文化产业集团创办于2013年,未注册,集团总部是海南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善心汇),运营中心是深圳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善心汇)。深圳善心汇、海南善心汇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旗号大力发展会员,同时在网上运营“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只要缴纳300元年费,就可注册成为会员,参与投资获取高回报。
(一)“善心汇”网络系统情况
在“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中,有特困社区、贫困社区、小康社区、富人区、德善区5个分区,打款行为称为“布施”,收款行为叫“受助”,每次投资需要1-2个善心币,每个币等值100元人民币,会员收益分为投资收益和推广收益两部分。投资收益为:在特困社区布施1000-3000元人民币,1-7天后有50%的收益;在贫困社区布施1000-3000元人民币,7-10天后有30%的收益;在小康社区布施1-3万元人民币,3-15天后有20%的收益;在富人区布施5-30万元人民币,5-30天有10%的收益;在德善区布施30-1000万元人民币,30-60天后有5%的收益。推广收益为:第一代拿6%,第三代拿4%。该运作模式收益奇高,收益来源不明,通过手机APP、QQ及微信等发展会员,进行投资操作,该公司自称会员人数超过280万人。“善心汇”相关网站在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查询不到备案编号。
(二)深圳善心汇情况
深圳善心汇于2013年5月24日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福田分局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张天明,注册资本5亿人民币(认缴出资),股东:张天明、王辉;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镇富国工业区1幢408室,经营范围包括文化活动策划、会议策划、展览展示策划等。
经调查,2017年1月至4月,深圳善心汇属地梅林公安派出所、梅林工商所接到全国多地、多起群众的举报、投诉,称深圳善心汇涉嫌传销,要求尽快查处。2017年3月28日,福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核查作出《载入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深市监福异决字[2017]062号),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7年4月6日,因大量网络文章揭发,深圳市福田区富国工业区管理处已要求拆除善心汇相关宣传标识。
(三)海南善心汇情况
海南善心汇于2016年5月27日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刘力华,注册资本1000万(认缴出资),股东:张天明、杨志勇、刘力华,注册地址:海南省保亭县三道镇桃源居A1栋12楼,经营范围包括会议活动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市场营销销售策划、广告策划、林业种植养护、观光农业、地产运营开发。
据调查,2016年9月6日至9月23日,保亭县工商局共接到海南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转来的关于反映海南善心汇涉嫌违法活动的投诉举报2起、电话反映11起,经调查于2016年9月23日形成专门调查报告,认定海南“善心汇”涉嫌非法集资与传销、欺诈等违法行为,并于2016年9月30日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有关线索移送保亭县公安局。保亭县公安局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昆明善心汇情况
2017年3月9日,经云南省PE中心引进,昆明善心汇在昆明市经开区出口加工区登记注册,注册资金1亿元(认缴出资),下设昆明善心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安能洁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善之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同时收购了昆明同创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并购同创大厦作为办公大楼,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等,经营范围不涉及资本市场业务。昆明善心汇于2017年4月底正式招收员工及办理相关劳务手续,目前尚未正式营业,但是昆明、大理、楚雄等州(市)已陆续出现该公司发展会员的活动。
如何识别传销?
有很多人觉得它有合法公司的营业执照,可能就不是传销了。其实鉴别是不是传销很简单,只要具备三个特征:
第一,要求你交入门费取得入门资格;
第二就是通过发展下线,形成这种上下线层级关系;
第三就是通过你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交入门费,然后给你返利。
只要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它就属于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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