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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建业联盟”网络传销案 |
作者: 文章来源:人民公安报 点击数 735 更新时间:2016/12/17 13:41:2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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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铁窗,今年54岁的付某眼眶湿润,她说:“后悔,真的后悔,再也不做网络传销这样的事情了。”
今年3月15日,江西省芦溪县公安局宣风派出所接到群众提供的线索,称有几名外地人正在某宾馆讲课,可能在从事传销活动。派出所立即联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侦大队与宣风派出所民警一同将正在向20多人推广“中国国际建业联盟”的犯罪嫌疑人付某抓获。
随即,一个庞大的传销网络被揭开。经过缜密侦查,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中国国际建业联盟”网络传销案告破。经查,该传销组织涉及20余万人,涉案金额上亿元。
造梦:披着“上市”外衣的网络传销
警方查获的传销资料里,这样的口号都以醒目的字体加黑放大。披上“上市”“股权”“原始股”等金融概念的外衣,传销团伙为投资者构筑了一个发财幻境,网络传销就是一次参与人员的集体造梦。
“当时,这些宣传资料就放在付某的行李箱里,民警随便一翻就发现厚厚一摞,都是各种口号,牵强附会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知名企业的发展历程。”芦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云川说,“其中还有不少传销头目与名人的合影。”
原来,为了更具迷惑性和煽动性,传销团伙头目会组织成员赴各地参加活动,租用高级酒店、参加高级别论坛,利用机会拍摄一些名人照片,树立各种光环来增加吸引力,有的甚至直接合成照片来迷惑公众。
“我们一直觉得领导就是神一样的人,都特别崇拜他、特别相信他,都去网络中找他的视频看,都相信公司很正规、很有能量。”基于宣传的印象,付某对公司曾经深信不疑。
发展振兴民族工业、公司原始股上市增值、频繁参加高级论坛等等,这些都是网络传销打造的不同噱头,用来打消参与者的警惕。
芦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晶介绍,该传销组织宣称只要在网站上交纳2700元就可以得到“中国国际建业联盟”公司的原始股份及部分虚拟电子币。实际上原始股份仅是噱头,是吸引初始加入者以及保证固定参与者不流失的重要手段。虚拟电子币的交易、奖励、兑现才是传销欺骗钱财、发展人员的重要途径。
梦醒: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从线下追到线上
在这起传销案件中,传统传销与新型网络传销相结合,具有“线上管理、线下推广”的特点,不仅兼具网络传播的迅捷性,也能够借助线下手段渗透到网络不发达的偏远地区。
王晶介绍,线下宣传造势仅是手段之一,线上管理才体现了这起案件的新特点、新手段。为了充分发挥“上市”“股权投资”的巨大迷惑性,传销团伙头目虚拟了一整套网上交易操作平台与规则,可以通过建业联盟的网站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会员中心,查询线下成员情况以及对电子币进行操作等。
电子币是传销团伙主要的敛财及发展会员的工具。根据团伙头目制定的规则,投资人首先要购买虚拟电子币注册成为该联盟的会员,然后只要成功推荐两人即可得到相应的虚拟电子币。同时,组织内部按照发展顺序分多个层级,第一发展人可以从每层得到相应的电子币奖励。这一奖励措施激励会员不断发展下线。
“不管有多少装饰与噱头,只要把握拉人头和分层这两个主要特征就能很好甄别网络传销。”张云川说。
通过公安机关线上线下双重打击,团伙主要成员祝某、付某等相继落网,致富的美梦终于破灭。
“说到底都是贪婪在作祟。贪心让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我在这个年纪还要接受法律的惩罚。”梦醒后的付某认识深刻。
解梦:摒弃贪婪之心,把握新型网络传销特点
“天上不会掉馅饼”是这次传销案件中办案民警以及在押犯罪嫌疑人常说的一句话,也是预防和辨别网络传销的必备心态之一。认真把握新型网络传销的特点与规律才能做到不上当。
避免陷入网络传销组织,需要把握网络传销特点。网络传销名目繁多,旅游、电商、微商、网络电话、网络刷单、网络游戏等名目层出不穷,但均以多层级发展人员为主要特征,以给付高额回报为诱饵,特别是股权投资、原始股等几乎不可能以入会购买的方式取得,不能轻信宣传。
“面对传销,首先要有辨别能力,一定要从宣传的角度抓好传销的本质,避免民众对传销形成刻板印象。限制人身自由、进行简单发财致富理念灌输的传统传销已经借助金融概念以及网络外衣变得更具迷惑性和扩张性。在辨别时一定要把握拉人头、发展层级的传销实质。”王晶从办案民警的角度向媒体发出呼吁。
“人要控制自己的贪婪和欲望,仔细想想,自己并没有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多大贡献,凭什么可以拿到公司的原始股?理智在欲望面前早就被丢下。”对犯罪嫌疑人付某来说,从投资人变成传销团伙的负责人、接受法律的制裁是令人遗憾的,但是这起案件却值得我们深思、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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