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犯罪嫌疑人
9月18日,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通过多次走访、规劝亲属等方式,成功规劝一名组织、领导传销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明某平投案自首。
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犯罪嫌疑人明某平伙同杨某岗等人(已抓获)以出售北京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虚拟商品“康福德牌珍益胶囊”为名,要求参与者购买并加入北京中绿公司,并以发展下线数量和购买虚拟商品数量为标准,划定级别等级关系,并按级别等级收取下线提成。
实际等级级别自下而上分别是:业务员、组长、主任、科长、经理。犯罪嫌疑人明某平是北京中绿传销组织经理级别,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100余人,涉案资金40余万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明某平潜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被刑事拘留转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几年,传销犯罪出现花样翻新、频繁变脸的特征,形式从面对面的聚集式传销到网络传销,题材也从实物传销发展到如“中国明明商”的纯资本运作、爱心慈善捐助等方向。传销组织之所以难以根除,除了传销体系较难完全清除外,一些人存在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心态也是传销屡打不灭的原因之一。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醒广大市民,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这句俗话,“馅饼”多大,骗子设下的陷阱就有多大,投资无风险的好事根本不存在。
如何才能防止误入传销组织而上当受骗?
1、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名义,让人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的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他人参与;
2、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打着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连锁销售、创建概念店、申办体验馆、出资购买区域发展加盟商的权利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
3、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股票投资”、“新能源开发”、“风险投资”、“经营模式创新”、“纯资本运作”、“1040工程”、“境外债券”、“网络资本运作”、“网络点击广告”等“致富信息”,或推销“教育培训”、“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等“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
4、以亲属、朋友、同乡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网络营销”、“合法直销”、“消费联盟”、“网络倍增”、“加盟连锁”等信息,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招商会、推荐会、免费旅游并送纪念品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
5、以互联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为载体,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一定方式展示已经参与人员的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情况,刺激他人加入;
6、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
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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