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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批捕32名 涉嫌犯罪的传销人员
作者:童华岗 杨文硕  文章来源:常州日报  点击数 58  更新时间:2015/8/30 23:53:38  文章录入:admin

 

    7月下旬以来,天宁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查处因传销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件6件32人。其中4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批准逮捕,20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批准逮捕,还有8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被批准逮捕。由传销引发的犯罪频发,不仅给被害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低龄化

 

     翻阅这些案卷,记者发现,3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均为无业外来人员,大部分为初中学历,最高学历仅高中。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至30岁之间,其中“90后”有12人,占总人数的41.4%,最年轻的犯罪嫌疑人仅20岁。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最初多以介绍工作、合伙做生意、网友见面为名,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强行收走手机及随身财物,隔断被害人与外界的联系。之后,以“上课”洗脑等方式诱使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如果不从,轻则言语侮辱,重则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明目张胆对被害人实施抢劫。

 

     出租屋

 

     6起案件中,有5起传销型非法拘禁案的犯罪地点都在小区的出租屋内。小区出租屋因人口密集,适合藏身,不会引起他人注意,且房屋封闭,便于集中居住和二十四小时监控管理,加上租金低廉,成为传销窝点的首选。

 

     在李某等6人传销型非法拘禁案中,嫌疑人租下了红梅新村的一套出租房,整个房屋的窗户都被不锈钢防盗窗封闭,大门反锁,钥匙由传销人员中等级较高的人员掌管。其中一名传销人员毛某甚至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儿子骗入该团伙,安排手下将其拘禁多日,试图为儿子洗脑。承办检察官称,进入传销窝点后,在这个密闭空间内很难找到逃脱的出口。

 

      洗脑

 

     传销组织利用人们渴望迅速致富的心态,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进行洗脑,大肆宣扬“高收入、高回报”概念。在李某一案中,被害人毛某因工作不顺打电话向父亲抱怨,其父早已深陷传销组织无法自拔,他见儿子“送上门”,谎称能帮其找到好工作,毛某遂去投靠父亲,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传销组织。

 

     据了解,新人刚到时,所有人都会十分热情地与他聊天,企图以引诱、哄骗等“情感软化”的方式诱使新人加入传销组织。一旦新人出现反抗情绪,就会有人威胁他,轻则言语辱骂,重则拳打脚踢,而长时间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更是传销人员对待新人的惯用手段,6起案件平均非法拘禁时间长达8天以上。

 

     抢劫

 

      如果洗脑不成,犯罪嫌疑人往往会恼羞成怒,不惜抢劫受害人。以寇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抢劫罪为例,他以给被害人曾某介绍工作为由,将其骗至传销窝点,借故拿走其手机,并由其他犯罪嫌疑人对其轮番洗脑,企图让其购买不存在的“产品”(价格3900元/套)并加入组织。曾某宁死不从、拒绝加入,寇某等人就让他“强行上线”,即采用殴打、开水烫等手段逼迫曾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取钱购买了10套“产品”。

 

      承办检察官认为,要遏制非法传销演变为非法拘禁,甚至抢劫重罪,首先是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出租房、流动人口的管理;其次,公检法密切配合对于传销组织的发起人、负责人、组织者依法严惩;最后,政府部门要加强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不给传销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