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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6年查获传销人员4500余人次
作者:  文章来源:天府早报  点击数 86  更新时间:2015/8/22 20:58:24  文章录入:admin

 

      面对传销的回流,都江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各乡镇街道办,公安、工商、民政部门以及打传联席会议相关部门采取多次集中打击清查行动和日常检查,制定针对传销 “打早打小、以打开路”的指导方针,成功摧毁和遏制了盘踞都江堰市的 “资本运作”、“1040阳光工程”等多个传销犯罪组织团伙,从2009年至今共捣毁窝点180余处,查获传销人员4500余人次,取得了显著效果。

 

      保障充分 打击传销成效明显

 

     都江堰市属成都市下辖,经济较为发达,交通便利,外来人口密集,属世界双遗产地和全国著名5A级景区,适宜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为传销分子所觊觎。“5·12”汶川地震后,传销活动一度在该市消声匿迹,但在2009年灾后重建基本完成时,传销人员又逐步进入该市从事传销活动。都江堰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工商机关历来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年都要对打传工作进行工作安排并提出工作要求,同时对工作经费予以充分保障。打传工作在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的统筹安排下有序开展,每次专项整治前都有针对性地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使得每次整治效果明显。

 

     探索对策 标本兼治传销活动

 

       在打击传销过程中,都江堰市按照“严打上层、劝教底层、打劝结合、摧毁网络”的工作思路,各部门密切协作,以市公安局为主体探索总结出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四步”技战法。一是整合信息,情报导侦。首先,结合110接警平台、工商12315热线、打防控平台等受理平台报警、接警内容,对所有的传销报警进行有效整理、汇总、分析、研判,专门建立本市传销人员“黑名单库”,判定非法传销组织的人员规模、组织架构、运作模式,并充分发挥信息作战优势,不断提升打击的“精准度”。其次,充分利用网上信息研判平台,分析研判潜入本市传销高危人群。二是循线追踪,悉心经营。都江堰市公安、工商等部门决定采用“以点串线,以线成块,以块打面”的“三挖”工作模式开展深度经营打击。即:一次挖掘,单点打击传销骨干;二次挖掘,延伸打击传销组织;三次挖掘,深度打击传销网络。其次,从资金、电话号码、传销组织结构三大要素入手深入经营,深挖线索。三是把握时机,适时收网。都江堰市公安局对潜在该市的各个传销组织A级头目的旅馆业登记记录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其活动轨迹,并把握最佳抓捕行动时机。四是全面协作,深化协调。全市为了切实提高打传工作的时效性,坚持从本市市情出发,成员单位多部门协同作战,公安部门内部多警种协同作战,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涉案传销人员协同作战。对传销活动实行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标本兼治。

 

      打防结合构建打传长效机制

 

      在传销参与人员的教育遣返上,市场监管机关履职尽责。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初涉传销的人员先行做出行政处罚,在遣返前均集中开展《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然后再进行口头教育,资料学习,组织观看揭露传销系列纪实剧《迷悟》等系列节目。通过个别谈话,家乡成员集体谈话,家庭成员集体谈话,同学、朋友、网友成员集体谈话多方位进行传销反洗脑教育。市场监管局专列了遣返经费,对这部分人员最后送至汽车站、快铁站进行遣返。对丧失经济能力的传销参与人员民政部门也按程序进行救助式遣返回乡。


       同时,结合国家工商局、省工商局和成都市局创建无传销城市的工作要求,该市认真开展无传销城市、社区(学校)创建工作,成立无传销城市、社区(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与辖区乡镇街道办、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并阐述传销的危害,印制宣传画册和资料,在人口较密集的车站、居民小区等点位进行宣传和张贴。二是开展宣传传销法律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送法活动,主动与辖区乡镇街道办、各大学职高学校取得联系,开展以《刑法》、《禁止传销条例》法律法规等多种方式的讲座和宣传活动。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市民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提高市民对传销的防范认识;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学校)”创建活动,在社区、学校建立无传销社区(学校)示范点,设立打传联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