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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白手参与传销 一年发展50人吸储240余万 |
作者:胡琴 崔戊息 文章来源:正义网 点击数 98 更新时间:2015/7/11 16:28:50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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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年妇女,从贵州来到桂林八里街参加传销活动,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从最底层业务员晋升至顶层管理员,涉案240余万元。7月7日,经灵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灵川县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尹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2009年4月,49岁的贵州妇女尹某听从老乡刘某的介绍,从贵州老家来到广西桂林灵川县八里街从事所谓“连锁销售”,即加入非法传销组织。该组织的运作方法是骗取下线人员每人缴纳3800元获得加入资格后,不向购买者实际交付产品,而是按照发展下线人数在传销组织中设立A、B、C、D、E五个层级,实行五级三阶制,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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