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市一男子听信朋友蛊惑,卖房来株洲做生意误入传销组织。脱离虎口后,欲靠行窃维持生计被抓。4月9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以涉嫌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本来在老家甘肃天水市有着一套房子和不错收入的刘某某,因受朋友蛊惑,卖掉房子来到株洲“发大财”。结果刘某来后发现误入传销组织,好不容易从传销组织逃离,但是其几十万元血本无归。想起无脸面回家,本身又无一技之长,于是他企图靠偷窃他人挎包获取不义之财来生活。2015年1月3日,刘某某在王府井负一楼海峡情缘火锅店,盗走他人挎包一个,内有人民币3000余元。被害人报案后,民警将正准备在株百超市再次作案的刘某某当场抓获,并当场收缴刘某某盗窃的挎包一个,内有2000余元人民币。
庭审中,刘某某悔不当初,因为贪念,不但使得自己的收入全部打了水漂,还把自己送到了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