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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十名传销骨干分子获刑
作者:颜 伟  文章来源:中国工商报  点击数 65  更新时间:2015/3/25 22:21:15  文章录入:admin

 

  四川省成都市迄今为止传销犯罪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案情最为复杂的一宗传销案,日前在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30名被告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分别判处一年零八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还被处以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一次性投资6.9万元,再发展3个下线,以此类推,一年以后就能拿到1040万元。2012年以来,谭某等人从广西来到成都,以上述内容为谎言,以“自愿连锁经营”“阳光工程”为名义,诱骗湖南、湖北、广西、江西、广东等地人员来成都从事传销活动。


    截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共发展下线人员500多名,涉案资金高达4000余万元,涉案被告人达30人之多。


    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被告人谭某、阮某、张某等人从广西来到成都开展传销活动,以“西部大开发”“连锁经营投资”等为幌子,引诱群众加入,依据投资数额,将参与者划分为“主任”“经理”“老总”等多个等级,每月由总裁以“工资”为名发放不同提成,并在相应等级内部设置管理职务,维持组织运作。


    庭审显示,该组织成员以“大家庭”“小家庭”的方式进行管理,每个“小家庭”由5个至6个出租屋组成,每个出租屋内居住3人至7人。5个至10个“小家庭”组成一个“大家庭”。传销成员均来自外地,传销人员之间存在上下线关系。


    庭审现场,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人陈述的事实及出示的证据并无异议。在长达近7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举证质证后,审判长当庭进行了上述宣判。


    成都市打传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以“连锁销售”“网络营销”“爱心互助”“养老”“改革创新”等为幌子实施的传销违法活动。不要轻信暴富神话,不要被这类天上掉馅饼的利益所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