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网络传销组织为吸引下线上钩 给会员发轿车
作者:  文章来源:现代快报  点击数 70  更新时间:2015/3/13 16:53:21  文章录入:admin

 

   2012年在淮安审理的“香港宝马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马俱乐部”)非法网络传销案,曾轰动一时。“宝马俱乐部”被认定为传销组织后,很多会员眼看血汗钱打了水漂,又将目光放到“香港大道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道影视”)和“中华邓世蕾爱心协会基金”(以下简称“爱心协会”)上,可谁知,这两个组织都跟“宝马俱乐部”相关。昨天,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未当庭宣判。

 

  2012年4月,“宝马俱乐部”成立。到2012年10月案发,这个网络传销组织先后吸引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4万余人加入,并形成30余层的传销网络,涉案资金近15亿元。该传销网络以投资境外博彩业为名,先以静态投资高额、及时回报为诱饵,吸引人参加。后又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现代快报2013年3月15日曾做报道)

 

  传销组织被查

 

  又现两个组织

 

  2013年7月,邓世蕾创立的“宝马俱乐部”被认定为网络传销组织。2013年底,邓世蕾以李佰科名义发起成立“大道影视”,2014年初又推出“爱心协会”。

  昨天庭审中,以公诉人身份出庭的清浦区检察院检察官提出,这两个组织并没有生产经营场所,也没有任何资金项目。会员都需要缴纳一定的入门费用再发展下线,形成了与“宝马俱乐部”模式相同的传销模式。

 

  据了解,“大道影视”内部设有维权部、正义公安部等部门,以“爱心协会”名义在陕西、河南等地,策划、组织多场爱心捐赠等活动,并组织真假警察为活动宣传造势。截至2014年4月该组织仅在淮安、南京等地就发展底层会员百余人。

 

  奖励汽车,发现金

 

  据检方介绍,“大道影视”采取双区发展成员方式,入门费由“宝马俱乐部”的5500元降为550元,占位见点拿钱,上级发展下线点位可获奖励。“爱心协会”相当于原传销组织的静态投资,投资门槛为100元,宣传投资1000元不退本,一年可获利数十万元。

 

  据悉,参与庭审的五位被告人,都曾经是“宝马俱乐部”会员,当时有人赔钱有人赚钱,但是参加了“大道影视”和“爱心协会”之后,他们都有不小的收获。

 

  检方表示,这两个传销组织为笼络成员及诱骗更多人,使用发展下线所得金额向表现突出的组织成员发放奖励。两个组织向成员一共发放30余辆标致轿车及大量现金。

 

  请病休警察代言

 

  被告人冯某,曾是无锡市的一名民警,2012年进入长病假状态。冯某供述,在2011年时,他曾因投资背负80万元左右债务。2012年,冯某加入“宝马俱乐部”,前后投入21万元。在后来成立的“大道影视”里,因为自己是民警,他被邀请担任代言人,身着警服参加各类活动,还在“大道影视”的正义公安部担任负责人,也是“爱心协会”的副会长。据悉,冯某加入两组织后,银行卡上收到了20万元,还获得一辆标致508轿车。

 

  检方表示,五名被告人全都参与过“宝马俱乐部”非法传销活动,有些人还在之前的传销中亏过钱。 据悉,昨天的庭审,法院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