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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亮碧思”百人传销窝被端 |
作者:高志远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437 更新时间:2015/2/2 5:34:49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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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拉人头销售产品的方式发展下线,并带到香港总部“洗脑”,再返回珠海把更多人拉下水。近日,香洲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在珠海活动的“亮碧思”传销团伙,该团伙已发展了10 0多人。警方抓获7个犯罪嫌疑人,该案金额过千万元。
2014年6月28日,徐某英到香洲分局翠香派出所报案,称2012年11月份在李某华等人的怂恿下参加了“亮碧思”传销团伙,花了33万余元购买了价值为8万多港元的精油产品,然后被唆使发展下线客户赚取人头费。
接报后,香洲分局立即指派分局经侦大队精干民警开展侦查。在掌握了该团伙的运作模式、组织架构及相关证据后,2015年1月24日,在市局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专案组出动30余名警力兵分六路开展联合抓捕行动,一举抓获了卢某平等7名犯罪嫌疑人,并对其他在逃人员开展上网追逃。
经审讯,以犯罪嫌疑人胡某勇等人为首的珠海“亮碧思”传销团伙以拉人头销售精油、化妆品、红酒等产品的方式广泛发展下线,然后再带下线前往香港参加活动并上交相关入会费用,入会传销人员返回珠海后继续以珠海为活动场所,诱骗不明真相群众到珠海参与“亮碧思”传销活动。该团伙在珠海市已发展传销人员100多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识穿圈套]
诱你深入让你骗人
[警方提醒]
涉及拉人头提成就是传销
只要是以“拉人头”的方式销售产品,提高自己的层级,不同的层级有不同的提成,就是传销行为。组织、参与传销、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场所和货源、保管、仓储、互联网信息等条件的均属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万一误入传销组织,要学会保护自己,积极寻求警方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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