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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传销骨干分子46名
作者:  文章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点击数 77  更新时间:2014/11/28 23:57:21  文章录入:admin

 

  11月27日,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开封市工商局与公安局经过7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成功破获以江苏籍穆某、李某为首的从事“1040阳光工程”特大传销案件,抓获传销骨干分子46名,遣散一般传销人员300多名,其中6名涉嫌从事组织领导传销的头目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宣称只要投入6.98万元两年能赚1040万元

 

  2014年4月21日,有群众举报,称江苏省连云港籍穆某、李某在开封市设立银行账户并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当地有不少群众已经加入。

 

  民警经初步调查得知,穆某、李某今年以来从外省流窜到开封市从事传销活动,该组织采取“五级三阶制”模式,按其业绩发展情况,从高到低将传销人员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以虚拟的份额作为“产品”,通过广泛发展下线人员购买份额建立起上下线关系,规定所有参加者购买第一份为3800元作为加盟费,一人最多可出资6.98万元购买21份,并最多可发展3名下线。

 

  据举报者反映,这些传销人员通过下线人员不断拉人头购买份额提高业绩,从中骗取巨额非法利益并得以晋升成为最高级别传销人员。他们会承诺投资3800元赚381万元,投资6.98万元在1年至2年就可获得1040万元,并自称该活动为国家暗中支持的“1040阳光工程”,短短时间内仅开封地区就有300多名群众加入该组织,而全国的涉入群众估计超过1000名。 46名“1040阳光工程”传销骨干分子被抓获。

 

  了解这个情况后,开封市打击传销办公室非常重视,专门制订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集中精力查处“1040阳光工程”传销违法行为。当地工商部门对4月21日受理的涉及穆某、李某的传销线索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调阅筛选了涉嫌传销人员大量资金链信息,在确定其涉嫌传销行为证据后,查扣冻结涉嫌传销组织银行账户资金102万元,并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11月20日,在开封市打击传销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公安机关、工商部门联合出动人员200余名在开封、江苏省连云港、安徽省徐州等多地同时行动,捣毁37个传销窝点,抓获和控制传销组织骨干分子穆某、李某、孙某、刘某等46人,教育遣散一般传销人员300余人,一举彻底摧毁了这一传销组织。

据了解,此案是开封市近年来破获规模最大的一起“1040阳光工程”传销案件。 发布会还指出,今年以来,我省工商、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中,广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和“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加大打击传销宣传力度,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截至10月底,全省共捣毁传销窝点120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65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2人。

  这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有:2014年7月1日,许昌市工商局、公安局联合专案组采取收网行动,一举捣毁传销人员涉及河南、安徽、湖南、湖北、陕西、江苏等6个省市,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的特大“1040阳光工程”传销案,抓获涉嫌传销组织头目36人,其中已刑拘35人,依法冻结涉案资金2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