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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种传销新噱头公布 工商局提醒注意鉴别 |
作者:宋建巧 文章来源:郑州日报 点击数 98 更新时间:2014/11/28 22:56:53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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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涉案资金5100多万元、跨20多个省份的“1040工程”传销案破获情况,同时公布了现阶段传销活动新特点,提醒群众注意鉴别,远离传销。
今年4月21日,有群众举报,江苏省连云港籍穆某、李某在开封设立银行账户并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经查,穆某、李某今年以来从外省流窜到开封从事传销活动,自称从事国家暗中支持的“1040阳光工程”,通过下线人员不断拉人头购买份额提高业绩,从中骗取巨额非法利益并得以晋升成为最高级别传销人员。11月20日,在开封市打传办的统一指挥下,公安机关、工商部门联合出动人员200余名在开封、连云港、徐州等多地同时行动,捣毁37个传销窝点,抓获和控制传销组织骨干分子46人。截至查处时,该组织在全国已发展1400余名人员,涉及全国20个省份,涉案资金达5100万元。
据介绍,随着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当前传销活动呈现新特点。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仍是主要形式,网络传销呈快速上升趋势;传销手段欺骗性、隐蔽性更强,组织更严密、精神控制更深,且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地区制定不同策略;传销区域多集中在城乡接合部和城市房地产新开发区域,流动性更强;传销人员成分复杂,多以社会无业、失业人员为主,大学生参与情况增多;传销组织与执法部门的对抗日益加剧,由此引发的暴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增多。
除了“拉人头”式、骗取“入门费”式、“团队计酬”式外,传销也在向网络发展。工商部门特别提醒,目前出现一些组织者或经营者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违法活动成本更低、发展更快、传播地域更广,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大众一定要特别注意,认真辨别,不要上当。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工商或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