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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精”连老婆和亲妹妹都坑
作者:柏立诚  文章来源:春城晚报  点击数 195  更新时间:2014/9/19 17:17:50  文章录入:叶飘零

 

 

23个传销头目被押上法庭接受审判

 

  编说编讲

 

  “喂,老婆,我在昆明生意做得挺好的,就是人手太少,你过来帮帮我吧。”“喂,老公,我在昆明有个大项目,你过来帮我打理吧。”这是传销头目打给亲人的电话,他们打电话喊老公、老婆来昆明做大生意是假,参与传销是真。他们号称在呈贡做大生意,卖花卖菜,其实连棵白菜都不卖,而是只收人头费。可就是这样一个传销组织,人数竟高达400多人,害得多少人倾家荡产。昨天,23名六亲不认的传销头目、“害人精”被指控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公开受审。看看这个传销组织的内幕,你可就什么都清楚了,以后有人再来约你做大买卖,你可要擦亮眼睛,别上当受骗了。

 

  案例1

 

  老公骗老婆


  48岁的杨某来自湖北安陆市,他一直声称自己做的不是传销,只是为了让家人过得好一点,才将老婆和妹妹接过来成为自己的下线。

 

  起初,杨某没有下线,为了早日晋升为“老总”,去年杨某打电话给老婆,以帮他做生意为名,把老婆骗到呈贡,发展成为自己的下线。之后,杨某又以干工程为名,把亲妹妹、妹夫也骗到呈贡,成为他的下线。之后,杨某终于爬上了传销高层,得到“老总”的“重用”。他每天除了讲课,就是盘算着年终能拿到多少分红款。

 

  案例2

 

  老婆骗老公

 

  郭女士是湖北天门人,今年34岁的她在加入传销组织前,一直和丈夫张先生一起经商。2012年10月,老乡张女士对她说:“这几年,昆明呈贡新区正处在高速发展,这里有很多大项目可以做……”

 

  郭女士来到呈贡找到张女士,第二天一个讲师给她和10多个老乡“洗脑”。讲师说:“我们这个项目是资本运作,目的就是要让有胆识的人成为千万富翁……”

 

  连续一星期“洗脑”后,郭女士终于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她就能成为千万富翁。郭女士心想,一旦当上“老总”,每月就能拿20万元分红。于是,她花69800元买了21份“人头费”。这还不满足,她又打起了老公的主意,要把老公拉进来一起做,共同致富。

 

  主意打定后,她打电话给老公:“昆明呈贡目前正在搞花卉产业,商机很多,干脆把家里的生意丢下不做,来呈贡找利润高的项目做。”结果,张先生也被她骗进了传销组织。

 

  案例3

 

  姐姐骗妹妹

 

  今年24岁的张小姐是湖北仙桃人,去年初,接到了姐姐从昆明打来的电话:“妹妹,想不想来昆明玩两天?顺便看看我在做的一个好项目。”听姐姐说每月可以拿到1万多元工资,张小姐于去年3月来昆明投奔姐姐。

 

 

  刚到昆明吃过饭后,姐姐就带她来到呈贡区惠兰园小区,一边介绍公司的情况,一边给她讲“连锁经营”。一个讲师还告诉张女士,只要当上“老总”,月薪高达20万元,两年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

 

  张女士没有再犹豫,投资了69800元购买了21份“人头费”,晋升成了“申购主管”。但不到半年,他们的传销组织便被公安机关一锅端了。

 

  昨天,张女士姐妹俩同台受审,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大实话

 

  “老总”连菜都买不起

 

  26岁的湖北男子张某也加入了这个传销组织,并已晋升为传销组织的最高级别——“老总”,但他并未像组织最初鼓吹的那般每个月能分到20万元分红,反倒是生活潦倒。民警抓获张某时,发现他的出租房里只有木板拼凑的一张床,一个电饭锅。张某已是“老总”,白天吃的是光饭,连菜都买不起,更别说肉了;晚上睡的是硬板床。

 

  张某说,他加入传销组织后,拼命发展下线,心想只要坐上“老总”位置后,一个月就能拿到20万元分红。半年后,他终于成为“老总”,却发现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美好,每月20万元分红只是泡影。

 

  民警说,真正能拿到“大钱”的只有传销组织最初的发起人和组织者,这些人躲在“金字塔”顶端吃香喝辣,给警方打击带来难度。

 

  藏内情

 

  传销团伙不要昆明人

 

  “这个组织基本上只吸收外地人,不要昆明本地人。发展新成员时,他们多以到呈贡搞蔬菜、花卉批发、做建筑工程的名义邀请对方过来考察。把人骗到昆明后,才说出实情——他们干的其实是网络销售。其实他们连棵白菜、一朵花都不卖。

 

  民警说,如果新人愿意加入传销组织,就要认购每份3800元的“人头费”,成为实习业务员。之后根据“五级三晋制”发展下线,逐级晋升并提成——五级分别为实习业务员(购买份额1~2份)、业务员(3~9份)、业务主任(10~64份)、业务经理(65~599份)、高级业务员(600份以上)。当然,也可以交69800元,一次性认购21份,实现传销组织鼓吹的“两年可挣1040万元的神话”。

 

  拉人头

 

  传销人员高达400多

 

  昨天,呈贡区检察院指控:2012年9月以来,一个以湖北李某、付某等人为主要成员的传销组织,在呈贡区惠兰园小区、米兰园小区租用大量房屋,开展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通过拉人头方式形成上下网络关系,以做生意为名将亲戚、朋友、老乡骗至呈贡后,以所谓“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的名义引诱他人加入传销组织。这个传销组织分为3大体系,分别为湖北体系、安徽体系和浙江体系,至去年8月22日,该组织的传销人员高达400多人。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等23名被告人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引诱参加者发展下线,骗取财物,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此案未当庭判决。

 

  警方提醒

 

  有人约你加盟连锁要警惕

 

  一、警惕传销组织打着“招工”、“招聘”、介绍工作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等广大人民群众从事传销活动。

 

  二、警惕传销组织谎称“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国家、地方政府暗地里支持”的骗局,以所谓“资本运作”、 “特许经营”、 “加盟连锁”、“连锁销售”等形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到西部地区从事传销活动。

 

  三、警惕传销组织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四、警惕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 “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储户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