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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特写:体系老总
作者:冯蔚  文章来源:云南信息报  点击数 36  更新时间:2014/9/19 17:11:57  文章录入:叶飘零

 

  湖北体系总管之一李爱华

 

  不该排到起诉书第一位

 

  李爱华 男,37岁,湖北仙桃市人。系湖北系团队总管之一,团队人数达30人以上,担任能力总管,并承担过宣传、培训职责。

 

  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李爱华虽然没请辩护律师,但他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异议。

 

  “我也是受害人,虽然参与传销组织,但不是领导者,不该把我排到起诉书的第一位。”看到起诉书的排名,李爱华认为自己跟其他被告人有区别,很不满“总管”、“老总”的称呼。

 

  公诉人出示了多份证人证言和同案被告人的指正,表明李爱华是团队的能力主管,旗下有多名被告人也发展为经理,还对组织成员进行分班,培训传销理念和拉人技巧。公诉人认为,这些证据表明李爱华是湖北体系的总管之一,发展的人数已达到30人以上,还为一些经理发放工资,具备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我只是初中文凭,没有组织能力,只发展妻子一个成员。”李爱华反驳,不知道什么是总管,认为公诉人指控的证据不充分,希望审判长调查清楚。

 

  湖北体系总管之一付勇

 

  因代管培训闹过矛盾

 

  付勇 男,38岁,湖北仙桃市人。系湖北系团队总管之一,团队人数达30人以上,担任能力总管,并承担过宣传、培训职责。

 

  “我不是团队的总管,发展的人数也没有30人以上,没对其他成员进行过培训。”付勇辩称,对于组织中要求成员达到22周岁,他称“不知道”。 对此,公诉人出示一份付勇曾在公安机关作出的供述,他于2013年4月花费6.98万元申购21份,又拉拢女友申购21份。做了一段窗口业务,让新加入的成员和老成员进行业务交流。公诉人补充,一份职务认定书中载明,付勇是湖北体系的总管之一。

 

  “把我安排到能力窗口做领导,代管培训业务,我并不情愿,为此还闹过矛盾回了老家。”听完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后,付勇当庭翻供,“在能力窗口挂职了几日,并未实施代管业务。”

 

  听完付勇的辩解后,李爱华表示“保留意见”,他解释:“很多同案被告人他不认识,也不清楚具体情况”。

 

  湖北体系“老总”张志华

 

  并未自创晋升网络图

 

  张志华 女,25岁,湖北仙桃市人。湖北体系,老总级别,承担过宣传、培训职责。自己供述发展下线50人,申购份额727份。

 

  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表明,2012年9月,张志华申购21份加入传销组织,归属湖北体系。随后,她不断发展了50名下线,每次下线交钱均没出示收据。平时负责给该体系7个班的成员讲课,给新成员“洗脑”、分享拉人经验、“揭秘”如何把6.98万元变成2040万元(即“2040工程”),并绘制一张晋升的网络图,呈金字塔结构(即“五级三阶制”)。

 

  “我是一个姓李的老乡拉进来的,没有发展50个下线,警方搜到记录下线成员名单的书证,要我配合调查我才签名,其实很多人都不认识。”张志华说,晋升的网络图是老乡李某画好后,再让她“依葫芦画瓢”。按张志华妹妹张爱华的说法,2013年3月被姐姐拉拢加入组织后,和姐姐一起负责给新人讲解“五级三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