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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目“我是参与者也是受害人” |
作者:冯蔚 文章来源:云南信息报 点击数 31 更新时间:2014/9/19 17:09:39 文章录入:叶飘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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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受害人,不该排到起诉书的第一位,说我是团队老总,请法官调查清楚!”昨日,24名传销活动者在呈贡区法院受审,被指控为湖北系总管的李爱华当庭诉苦。为把6.98万变成2040万元,他以“寻求商机”、“发展当地经济”为幌子,不惜把妻子、父母、兄妹、老乡拉下水。
昨日上午,李爱华等24名湖北、安徽、江苏传销体系的经理级别成员在呈贡区法院受审。其中一名被取保候审的女被告人带着婴儿到庭,合议庭将对其另行处理。高校师生、社区代表、司法所人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近百余人参与旁听。
指控
一年发展传销人员达400余人
去年6月15日,呈贡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惠兰园、米兰园小区入户调查时,发现有一批安徽、湖北、江苏、南京籍人员近300余人,聚集在100多家出租房内交流,见到民警后谈话戛然而止。
结合连日来的大量走访,民警怀疑其可能是一个传销组织,7月30日经侦大队对此案立案侦查。8月22日,民警对该片区入户排查时,抓获李爱华、付勇、张志华、崔茹等24名被告人和部分涉案嫌疑人,并查获大量的传销书籍和开会笔记。
被指控的24名被告人中有10名女性,其中李爱华等16人被批捕,8人被取保候审。除崔茹等9人隶属安徽、浙江体系外,其他成员均为以李爱华为首的湖北体系成员。
湖北体系成员多为湖北老乡,平均年龄35岁。在组织中达到经理级别者,监管申购、生活、纪律、晨会学习、培训业务。每名被告人发展的下线为11人至50人不等,累计申购份数21至400份以上。
组织按照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或称“老总”)“五级三阶制”模式进行运作,并按不同级别对下线人员分别按一定比例提成返利。截至去年8月22日,该组织发展的成员达4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