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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破获传销案 以佛家理念做幌子涉及21省市
作者:  文章来源:安徽财经网   点击数 27  更新时间:2014/9/19 16:22:57  文章录入:叶飘零

 

  短短半年时间内,发展会员7000多人,涉及安徽、河南、浙江等21省市,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历经2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宿州市公安局侦破以尹楠等人组织领导的特大传销活动案,刑事拘留主要头目13名,当场查扣涉案现金160余万元。

 

  佛家理念做幌子实为网络传销

 

  今年4月,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现尹楠、陈新力等人打着“先舍后得、感恩互助”佛家理念的幌子,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互助兴邦”传销网站,以缴纳会员费的方式,大肆进行发展下线牟利。宿州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历经2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后,专案组成功获取该传销组织架构、头目、运作返利方式关键证据。在公安部经侦局统一指挥下,各涉案省份开展集群战役统一收网,成功抓捕了13名主要犯罪头目,当场查扣涉案现金16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尹楠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也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近期以来,我省警方对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持严打态势,重点打击“资本运作”等聚集型传销犯罪和网络传销犯罪,破获一大批大要案,惩处一大批传销犯罪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教育一大批受蒙蔽的参与人员。”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该案呈现了传销犯罪高学历、网络化的特点,犯罪分子依托网络虚拟平台,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同时互联网传播跨地域性强、传播速度快,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难度。”

 

  境外服务器建网站人员不接触

 

  警方介绍,典型的网络传销一般利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以“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网络经营”、“投资基金”等为名,利用网络作为运作平台、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使其传销活动从人员招募、介绍加入、产品销售、酬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实现了网络化,人与人之间并不直接接触。

 

  但作为传统传销的孪生兄弟,网络传销在本质上与其没有区别。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识别传销关键看三个特征: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三是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很有发展前途的传销“五级三阶制”,实则是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传销犯罪往往涉及地区广、人员多、资金大,有的还伴有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违法行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还会派生引发一些刑事案件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给广大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酿成一些家庭悲剧。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身边有传销活动或线索的,应及时拨打“12315”或“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