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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奇台县40余居民误入传销组织
作者:昌安  文章来源:天山网  点击数 43  更新时间:2014/8/31 14:25:45  文章录入:admin

 

  8月10日,新疆奇台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居民杨某等人报案,称被骗入广西南宁一项目名为“资本运作”的传销组织,县局接报后迅速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经查,2013年以来,以奇台县居民张某为首的10余人在广西南宁良庆区虚构国家投资资本运作,以高额回报为幌子,发展下线为盈利方式,将下线骗至广西南宁听课洗脑,每人至少申购一单,金额69800元,并在银行采取虚假转账的方式,将下线人员的资金转到自己账户,非法占为己有。目前,奇台县公安局已经登记受害人40余人,取证10余人。

 

  据报警人描述本案受害人可能达2000人以上,涉案资金可能超过1亿元。

 

  【传销惯用的手法】

 

  (1)传销组织极力鼓吹“传销能使人迅速发财制富”。但加入者交纳成百上千的“入门费”或高价购买毫无用处的商品后,到头来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2)传销组织者擅长胡吹乱侃,花言巧语,他们往往把传销说成是“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等,不择手段诱骗他人交钱入伙。

 

  (3)传销组织以上课、培训、开会等名义,租用民宅对新加入者进行集中封闭强制“洗脑”,传授种种骗人牟财方法。

 


  (4)传销组织者擅长利用亲情、乡情、同学情,把善良的人们骗往人地生疏的异地,骗其入伙。稍有反抗,就采用恐吓、威逼,控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迫其就范。

  (5)传销组织者为了扩大团队,竭力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极少数上线头目从下线人员身上获取大量血汗钱,绝大多数下线人员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防范措施】

 

  1、营造全民抵制非法传销的社会氛围

 

  2、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3、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择业观

 

  4、培养青少年自我防范意识

 

  5、及时举报非法传销活动

 

  【警方提示】

 

  一旦发现有人以招工、做生意等名义,要求交钱加入或发展人员加入,发展后可以提成,并许以高收入、高收益、高额回报等情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发现传销和变相传销时,应及时向工商、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