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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5个月内侦办42起传销案 涉案金额1.4亿元 |
作者:李发兴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89 更新时间:2014/8/1 14:20:0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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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获悉,今年2月15日至7月30日期间,昆明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案件42起,破案57起,涉案金额1.4亿元。抓获各类传销违法人员1680名,其中采取强制措施97人,目前已经执行逮捕26人,移送起诉18人。
昆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民警介绍,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昆明市公安局成立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多警种协同作战,“昆明市公安机关共组织统一行动123次,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清查重点区域42个,取缔传销窝点280个,遣散1327人。”
该民警介绍,在7月1日至20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多警联动对辖区可能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非法传销活动存在区域,开展集中统一清查行动。期间,共立案2起,破案2起,采取强制措施32人,清查遣散500余人,捣毁窝点172个,共清查出租房400余间。
办案民警介绍,从近年来公安机关查办的传销违法犯罪案件看,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以是 “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犯罪;二是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犯罪。传销组织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往往介绍父母兄弟等亲人、同学老乡等朋友,甚至威胁和诱骗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传销犯罪组织的基本运作模式是实行所谓的“五级三阶制”奖金分配模式。“五级”:实习业务员(申购1—2份所谓“产品”,3800元/份,下同),业务组长(3—9份)、业务主任(10-64份),业务经理(65—599份),高级业务员(600份以上)。
针对当前名目繁多的传销表现形式,警方提示:群众首先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其次可以通过网络、其营业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还可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开户许可证书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和代理授权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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