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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集中整治涉传大巴车  或处3到10万罚款
作者:俞宝强  文章来源:市场星报  点击数 55  更新时间:2014/7/10 8:25:27  文章录入:admin

 

  明明是运送传销人员,却穿着“魅力滨湖观光专线”的外衣……7月8日,合肥蜀山区打传办联合公安、工商、市场监管、运管、城管及交警等多个部门,对停靠在赖少其艺术馆、安徽省博物馆新馆附近的涉嫌传销大巴车,进行集中整治。

 

 

  大巴运送传销人员

 


  “我们是来旅游的”,请换一套说法


  当天上午9:20,蜀山区多单位共计80人进行联合执法。在赖少其艺术馆附近、绿怡居西区西大门处,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辆正准备“考察”、“学习”的金色大巴车,车子坐满了“游客”。
  “我们是来旅游的!”当执法人员上车排查时,车上立马传来传销人员此起彼伏的声音。经执法人员检查身份证,这些人员大多来自湖北、湖南、河南等地。该辆大巴车窗上贴有伪造的“2014年合肥市禁行线路通行证”、“单位交通车”等证件,从搜查出来的一张名片中显示,此次为“魅力滨湖观光专线”。据相关人员介绍,传销人员多以这种方式在他们所谓的项目附近“旅游”,以偷换概念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在整个执法过程中,这些涉嫌传销人员无人紧张,除了少数几个并不言语,大多神态轻松自如,嬉笑聊天,更有甚者拿出手机对着执法者进行多角度拍照。
  现场执法,成传销“教学材料”
  自停靠在赖少其艺术馆附近的大巴车被执法人员暂扣后,周围就出现很多拿着手机拍摄执法过程的年青人。有一名青年男子更是躲在草丛里一直举起手机录像,被眼尖的执法人员注意到后,便慌忙逃跑。执法人员将其拦下,从缴获的手机里发现此次执法全程录像,短信里则有一条“今天对大巴宏观调控”的消息。


  据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之所以对执法过程进行拍摄,不是出于好奇,而是有更有“价值”的作用。该青年将视频录像后,会被制成传销“教学材料”,对传销“新人”进行洗脑,让“新人”掌握应对执法检查的对策。


  在执法人员决定对停靠在赖少其艺术馆附近的大巴车进行暂扣时,部分涉嫌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进行阻挠,不让执法人员接近大巴车。在现场说法教育无果的情况下,蜀山区公安部门把其中几名妨碍执行公务的涉嫌传销人员移交至派出所,交由派出所进行处理。


  大巴车欲跑路,被执法车辆围堵


  当执法人员来到安徽省博物馆新馆附近的万佛湖路进行巡查时,一辆可疑大巴车进入执法人员的视线。在与辖区街道摸排人员确认后,发现该车辆正是涉传车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立即对该大巴车进行了围堵,差一点让他跑掉。”据介绍,在围堵的过程中,大巴车司机发现附近出现了工商、公安的执法车辆,便意图驾车离开。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开出多远,便被两头包抄的执法车辆堵住。大巴车司机见车子被堵,便赶紧下车“跑路”,被一冲而上的执法人员抓个正着。


  据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大巴车上除了司机,别无他人。司机打算到附近迎接“上课学员”,却没想到被抓个现行。现场,执法人员撕下了车辆前挡风玻璃上张贴的“单位交通车”贴纸,对车辆进行了暂扣。据介绍,这样的贴纸很容易搞到,乍一看去以为是正规单位的车辆。


  运送传销人员,或处3万-10万罚款


  据蜀山区打传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7月8日上午的整治涉传大巴车行动外,近期蜀山区还将掀起密集度较高的整治行动,对其他区域可能存在的这种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在整治行动中,蜀山区组织运输管理部门及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车辆进行检查。对查实为传销活动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由运管部门视情况严肃处理:对取得道路运营许可证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对用校车、单位通勤车、“黑头车”等未取得道路运营许可证的车辆,由运管部门扣留涉案车辆并立案调查,处3万-10万罚款;对汽车租赁公司所属车辆,相关部门将责令涉案车辆到指定地点停放,待处理结束后方可恢复营运。

 

  据了解,在7月8日的行动中,蜀山区联合多个部门在赖少其艺术馆附近及安徽省博物馆新馆附近暂扣涉传大巴车3辆,现场控制传销人员近百名。同时,几名涉嫌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怀疑为传销头目的涉嫌人员已经交由派出所进行处理。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梳理。据介绍,下一步蜀山区还将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打断传销份子的“交通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