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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警方严打传销犯罪活动 破获传销案件3起 |
作者:张程 张大鹏 石莉 文章来源:半岛都市报 点击数 35 更新时间:2014/6/19 23:20:35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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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非法传销这一涉众型犯罪活动不断翻新形式,严重危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对此,平度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的原则,切实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去年以来,该局共联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清查行动20次,破获传销案件3起,捣毁传销团伙和传销窝点15个,教育并遣返参与传销人员300余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传销犯罪活动的特征很多,在组织形式上,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金钱链”。民警表示,传销的表现形式主要以定期支付高息、红利等回报为诱饵,使集资人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以表面“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欺骗集资参与人。
民警提醒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蒙蔽。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按照《刑法》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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