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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直销尚待时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38  更新时间:2009/10/27 19:03:06  文章录入:叶飘零

尽管直销界一再呼吁“有一个更宽松的法律环境”,甚至希望国家允许多层次直销,但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明确表示,“修改《直销管理条例》的时机还不成熟。”

  “最近,有些直销业的朋友向我建议,希望直销行业的发展有一个更宽松的法律环境。”24日,由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直销行业与企业社会责任”论坛上,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表示,当年制定《直销管理条例》的时候,对于多层次直销是留下伏笔的,也是准备在适当的时候可以修改条例。但是,这有依赖于市场环境的净化。

  张穹介绍,目前多数开放直销业的国家一般都既允许从事单层次直销,也允许从事多层次直销,中国最早也是允许多层次直销的。

  但由于这种经济模式具有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以及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监管难度很大,加上市场规则不完善,群众消费心理不成熟,诚信制度没有建立起来,所以多层次直销在实践当中出现了金字塔诈骗、老鼠会等很多问题,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防止利用多层次直销进行欺诈、欺骗活动,我国《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业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只允许单层次直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直销监管处处长吴雁介绍,目前全国范围内传销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名目繁多,欺骗性很强,高发案件与若干经济案件交织,互联网犯罪、跨地区犯罪,向农民工、大学生等弱势群体和少数民族地区蔓延,形势非常严重。”他表示,政府监管的原则是从严监管、严格规范。

  世界直销协会联盟常务副主席Joseph N.Mariano也表示:“我们也在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地打击和消除金字塔式的传销。”

  他告诉记者,金字塔式的销售即传销,不仅在中国存在,在世界很多地方也都存在,“我们也非常关注金字塔式销售,因为这种组织里,收入主要是来源于招募其他人,而不是来源于销售产品。”

  据Joseph N.Mariano介绍,世界直销协会联盟前不久修订了《商德约法》的标准本,不仅禁止了欺诈性的招募直销人员的行为,也禁止了金字塔式销售和不实的潜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