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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成浙江省传销犯罪主流
作者:郑光辉  文章来源:钱江晚报   点击数 54  更新时间:2014/5/17 12:57:33  文章录入:admin

 

  “1040”传销犯罪已成为全省“拉人头”聚集传销犯罪的主流模式。昨天,省公安厅在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时提醒大家,省内大部分地区都出现了“1040”传销犯罪,参与人员达数万。

 

  所谓的“1040”传销,又名“1040国家阳光工程”、“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投资国家秘密项目”等,其实这是以自愿投资、高额返利、国家扶持以及优先参与国家项目投资等为幌子,以亲戚、朋友为纽带,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并形成上下层级关系,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交纳的费用,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在昨天活动中,警方还举行了浙江经济犯罪侦防网(http://www.eipa.com.cn)开通仪式。网站将权威发布防范经济犯罪知识、侦防新闻,教大家擦亮眼睛,积极防范。

 

  据了解,去年全省公安经侦部门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100起,挽回损失近50亿元。在去年开展的打击侵犯我省自主知名品牌犯罪专项工作中,全省共打掉犯罪团伙50余个,捣毁制售窝点130多处,为我省企业增效10亿余元。


  除了“1040”传销犯罪,影子银行引发的经济犯罪突出,P2P网贷平台引发的非法集资犯罪集中爆发。省内多家P2P平台接连出现资金链断裂、负责人出逃等情况。

 

  目前,已有10家平台因涉嫌利用P2P平台开展非法集资活动被我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同时,“非阳光直存款”模式引发的经济犯罪案件频发,省内已发生多起“非阳光直存款”案件,涉案金额少则几千万元,多则数亿元。

 

  再就是非法经营黄金白银期货等经济犯罪,最近来势凶猛。不法分子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私设交易平台,非法从事黄金、白银、证券等交易,并设立证券、基金投资咨询网站,安排所谓的“专家”对客户进行投资操作指导,先给予一定的盈利诱导受害人加大投入,最后通过后台操控证券、期货暴涨暴跌诈骗受害人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