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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兔5窟“85后”织成60多人传销网络
作者:林加华  文章来源:东南早报  点击数 49  更新时间:2014/5/15 18:51:36  文章录入:admin

 

非法传销骨干人员被警方抓获

 

   日前,泉州、惠安两级公安经侦部门在惠安县城一举捣毁5个传销窝点,34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涉嫌非法拘禁等被警方刑事拘留。

 

  60多人的传销网络,“家长”为主要犯罪成员林某锋等5人,5人都是“85后”,广西籍女子王某兰1993年出生,之前已经因非法传销被处理多次,这一次再次被抓,她还大声质问民警:“我们都是合法做生意,你们凭什么抓我?”

 

  狡兔5窟 织成60多人传销网络

 

  今年3月以来,惠安警方发现,有一个以湖南籍人员为主的传销犯罪团伙,隐匿惠安城关。经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该犯罪团伙有5处窝点,相距都比较远,且租房隐蔽,安有监控,提前就做好了应对公安检查的各种措施。不同的租房之间,只有主任级别的人才知道地点。

 

  5月7日中午下着大雨,考虑到传销成员都在租房吃饭,警方认为抓捕时机成熟,调集多警种警力实施抓捕,5个传销窝点被一举摧毁,解救28名受困人员。民警告诉记者,这些租房简单得几乎一眼就能看遍所有的东西,除了床和椅子外,难找到一样家具,十几个人挤在一处租房内,更多的人要打地铺。而吃的饭,除了米饭就是咸菜或是市场上收来的烂菜叶。

 

  为了便于管理,该团伙又租了一处仓库,地点就在公安局附近,将所有成员的行李全都集中在这里。警方打开仓库时,看到随意丢放的行李箱,仓库就如垃圾堆。

 

  据了解,警方立案5起,刑拘34人,移送工商机关行政处罚11人。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骗称月薪上万元 实际月生活费230元

 

  经理、大主任、主任、业务代表、业务员,在这个传销网络中,成员的等级清晰,且规定严格:成员每天要报告工作动态、心得体会,处于哪一级的人员,只能单线与自己的上线联系,其他的情况,一概不得多问、多说。

 

  犯罪嫌疑人林某锋是在网吧被民警抓获的。这名1989年出生的湖南籍男子,是这个传销网络的大经理,因为担心警察查处,他绝少回租房,有事则通过电话召集下一级人员,单线联系。

 

  该团伙以推广“天津天狮人际网络营销”为名,要求组织成员通过电话或者网上聊天,以介绍工作、做生意等借口,把亲戚、朋友、同学或网友骗到惠安,然后进行控制“洗脑”。据介绍,涉案及被控制人员,来自全国各地,没有本地人员。

 

  所谓的人际网络营销,在犯罪成员的口中就是卖“人头”。被骗进团伙后控制的人员,需以2800元的价格,购买会费获得加入资格,然后按照各自发展下线等,晋升层级,获得佣金。

 

  犯罪嫌疑人称,他们有严格的等级,不时会有“沟通会”和“分享课”,教授邀约和控制人的技巧,“月薪几万元”、“很快可以成为千万富翁”。

 

  实际上,参与其中的传销人员并没有得到所谓的高薪回报。最高级别的林某锋每个月也就只有2000多元,业务代表等基本上拿不到钱。在团伙中,每个成员有230元的生活费,实际上连生活都很困难。

 

  真正赚到钱的,是林某锋的上一级以上人员。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幕后控制人并不在惠安,平日里,租住在外地,通过电话,与一个区域的负责人单线联系。

 

  反思:如何管住“被洗脑”的人?

 

  多位民警在疑惑一个问题:传销活动被打击后,参与人员往往没多久后又返回成了另外一个传销网络的成员,周而复始,传销组织如何对这些人员进行有效的管控?

 

  参与非法传销的人员,被“洗脑”后偏执地认为传销并不是诈骗,而是发财的机会。于是捣毁了窝点,简单遣返后,这些人还是想尽办法再回来。


  根据现有的法律,即使是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领导者被判刑的量刑也就一年半左右,起不到震慑效果。

 

  一位民警透露,更有甚者,在传销网络内,被判刑返回的人员,还能直接晋级。

 

  “这是一个社会综合管理层面的问题,应该多方共同发力,从防范层面开始做起。”一位社会学人士建议,除了加强对出租私房的管理外,还可以通过更高层面上的协调,建立跨省的合作,将参与非法传销的人员录入信息库,对这些人员加以防控。警方在案件破获后,是否有相关的机构,如社区矫正等部门,可以对这些人员进行过渡性教育,让他们清醒过来,重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