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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破获特大传销案 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
作者:常瑶珍 房舒  文章来源:海西晨报  点击数 209  更新时间:2014/5/7 11:11:48  文章录入:admin

 

 

厦门警方破获特大传销案 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

 

住豪宅,开豪车,坐在家里月入百万……这就是传销组织画的饼,很多人对此充满幻想,但最终都只是白日梦。

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经侦支队联合海沧分局收网“3·06”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同步捣毁6个窝点,破获今年来福建省最大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

这个团伙采取的“1040阳光工程”的传销手法,与几日前导报报道过的《女子为爱卧底传销组织》中,小徐丈夫沉迷的传销如出一辙。

揭秘 巨额提成返利作诱惑

4月15日,警方6路人马共同出击,捣毁了湖里、海沧共6个窝点,18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员被抓获,缴获了大量用于传销活动的授课材料、笔记本、传销人员名单、手机、电脑、银行卡等物证、书证,冻结银行账户13个,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人民币。“以做海鲜和水果、搞物流等生意为幌子,从全国各地发展人员加入该传销组织,通过上课、洗脑取得发展下线资格。”海沧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林坚说,实际上,这个传销团伙任何产品都没有,单凭一张嘴,说给你听。

传销组织设置为“五级三阶制”。以份额区分级别,开始他们让会员至少用3800元购买一份“产品”,两份以上每份3300元,各级别人员从发展下线购买产品份额中获取不同比例的提成。紧接着,他们会进一步提出,交6.8万元,返还1.9万元。这种传销活动以巨额提成返利,还有间接提成、消费津贴作为诱惑。

这个传销团伙是以籍贯为纽带的。或用亲情,或用友情,或用爱情,把身边的人诱骗过来,发展下线。不到2年时间,团伙成员已突破200人。

阳某君,是最典型的传销中层。她自己已经是“经理”,在她的哄骗下,她的亲戚、朋友都来到海沧,大家群居在一起,进行所谓的“自愿连锁经营”、“纯资本运作”传销行为。

人物 传销竟给警察“洗脑”

艾某林,算是该团伙在海沧最大的头目。

他,毕业于一所重点大学的化学系,上学时就是“学霸”,毕业后还一度加入到一家大型公司,参与海外实验室研究项目。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青年,却深陷传销泥潭。

艾某林自诩有着精明的头脑和卓越的口才。在第一次提审时,还曾对警察放言“我不是犯法,我要说服你加入我们”。

林坚,海沧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他带队打掉不止一个传销团伙。“那我们就来对话,你要说服我,我就加入你,我要说服你,你就老实交代。”林坚说。

艾某林狡辩说,他们不是传销,是为了拉动经济。他不仅对刑法关于传销的规定断章取义,还口口声声称“2年就能赚1040万”。

“那么,你现在加入2年了吧?你赚到了吗?”“为什么还住得那么糟糕”……林坚紧紧抓住弱点连连攻击。说到最后,艾某林低头开始抹眼泪,连称要再多看看法律书。

林坚说,正是由于艾某林的悔悟,整个传销团伙得以被连根拔起。

打击 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

据介绍,2012年至今,厦门市公安机关联合工商部门共查处非法传销违法案件173起,捣毁传销窝点5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76名,遣散参与传销人员1000余人。

为从源头上铲除传销团伙的生存土壤,截至目前,通过清查整治工作,海沧公安分局共清查涉嫌传销出租屋2557户,签订《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1215份,签订《拒绝传销责任书》1367份,驱离涉嫌传销人员796人,处罚流动人口412人。

警方表示,接下来将在海沧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加大对重点区域、场所、行业的监管、清理力度,教育引导常住居民主动配合执法部门监控、打击传销,督导出租屋主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传销四大谎言

谎言1 光鲜宝马?

在传销团伙的底层会员眼里,开着一辆红色宝马的“经理”饶某兰很威风。饶某兰说,她是当上“老总”之后赚钱买的。

实际上,警方调查发现,饶某兰的宝马车,并不是一次性付款,只付了首付。而且,首付也是“男友”艾某林出的钱。

谎言2 岛内豪宅?

面对每个新来的会员,饶某兰等人会称,因为当上“老总”,他们都搬到岛内住豪宅了,只要对方肯努力,终有一天可以赚到1040万元。

实际上,饶某兰和另2个做传销的亲姐妹一起,租住在一处简陋的三居室里。民警冲击时看到,客厅只有廉价的沙发、茶几和餐桌,桌上的电视还是笨重的老式电视。

谎言3 警察不抓?

对于一些被警察约谈后又回来的人,传销团伙会包装成“你看,我们不违法,警察都不抓”。

实际上,对传销行为的处罚,是工商与公安联合执法的。警方解释说,一般下线成员属于工商处罚范围,交由工商处罚;而有组织行为,触及刑法的,公安将严惩。

艾某林等人曾无数次用这个谎言骗过别人,而事实则给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艾某林、阳某君等1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谎言4 严格自律?

传销团伙,采取的是“家庭式”管理。每个家庭八九名成员不等,家庭由一名家长进行管理监控,内部人员之间按上下线严格实行单线联系,日常活动以“家庭”为单位,不得打听本“家庭”之外其他成员的情况,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出,甚至规定不得看电视,不得打牌、饮酒,严禁在公司内外谈情说爱及其他不自律行为等。违反规定的轻则罚款,重则开除出“组织”。

实际上,团伙最大的头目艾某林和骨干之一饶某兰,就是情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