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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拒入传销组织被打死案开审 7被告均悔恨
作者:方光明  文章来源:南都  点击数 177  更新时间:2014/4/19 20:59:07  文章录入:admin

 

4月18日,7名被告人受审。 南都记者 方光明 摄

4月18日,7名被告人受审。 南都记者 方光明 摄

 

 

    涉案人员对犯罪事实基本无异议,传销负责人罪名定性成焦点

  南都讯 记者饶德宏 方光明 实习生张璐 备受关注的海归大学生孙延宇拒入传销被害案昨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牛山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四名参与殴打孙延宇的涉案人员被控故意伤害致死,另有三名该传销组织负责人被控非法拘禁。这些涉案人员对犯罪事实基本没有异议,案件围绕传销组织负责人的罪名定性等问题展开激烈争论。

 

  不愿入伙被摁倒 头被按入水盆

 

  受害人孙延宇时年24岁,哈尔滨宾县宁远人士,是孙家几代人中唯一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曾被哈尔滨师范大学推荐至波兰大学交流两年,并荣获波兰校方表彰。

 

  检方指控称,2013年7月2日,涉案传销组织成员雷键把孙延宇骗至东莞面试,窝点“家长”解今玲以统一管理为由把孙的手机收走,同时安排成员张德涛、雷键看管孙。孙得知被骗要求离开,成员李有正、张德涛、雷键等人将其摁倒,迫使其留下接受洗脑。

 

  几天后,6日14时许,孙延宇执意要求离开,解今玲请示该传销组织B级经理初波威后,再次安排张德涛、雷键带孙到单独房间动员。其间,孙与雷发生争执,后成员李有正、于洋洋、张德涛、雷键合力将孙摁倒。张从后面勒住孙延宇的脖子及肩颈,于、雷控制其头部和手臂,李按住孙的小腿。四人合力多次将孙的头部按入装有肥皂水的脸盘,直至孙无力反抗。

 

  事后,孙延宇出现持续高烧、嘴唇发紫,同日22时许,初波威和于洋洋两人将孙延宇送至医院,两人随即逃离。孙被送至医院时已无呼吸,经救治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孙延宇系颈部受外力作用引起窒息死亡。

 

  七名被告人均表示悔恨

 

  检方庭上出示大量证据。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除李有正对摁住受害者小腿这一行为的目的有所辩解,表示其本意不是想伤害,而只想控制场面外,其余涉案人员对被指控犯罪事实几无异议。

 

  庭审结束前,这七名拥有大专学历、最大32岁最小25岁的年轻人以各种方式表达悔意,其中李有正表述时间最长。李说:“进了看守所以后,最艰难的不是生活上的折磨,而是内心的愧疚,造成这样的事实,我心里很难受,我想这会成为我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如果以后有机会,我愿竭尽所能为受害者家属给予补偿。”

 

  鉴于涉案人员较多,该案审理跨时近七个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庭审焦点

 

  被打后一窝点负责人与其单独相处一小时

 

  涉案人员于洋洋指出,在孙延宇出现不适后,该传销组织另一窝点负责人王某曾在孙休息的房间与孙单独接触近一小时。李有正、解今玲等人佐证了这一说法。

 

  该线索成了法庭辩论初期的焦点,多位被告人律师据此提出质疑。张德涛的辩护律师称,法医报告显示造成死亡主要原因是其被殴打致舌骨骨折,舌骨骨折在医学上只算轻伤二级,一般情况不至于直接导致死亡,孙延宇在死亡前与王某单独接触的一个小时显得格外重要,“我们不能判断也不能排除,王某在孙休息期间对孙进行二次伤害的可能”。

 

  检方对此表示,在侦查阶段已掌握这一线索,调查显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王某对孙有二次伤害。

 

  传销组织负责人罪名定性有争议

 

  对涉案人员罪名的定性则是本案辩论过程的另一焦点。检方以有无参与殴打孙延宇为定性分界线,指控参与殴打的张德涛、于洋洋、雷键、李有正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指控该传销组织准A级总裁卢学同、B级经理初波威、“家长”解今玲等三名负责人非法拘禁。

 

  被告方多名辩护律师对此定性分界有争议。李有正、雷键等人的辩护律师均提出,该案系由限制人身自由转化而成的故意伤害案件,因此作出非法拘禁指令的传销组织负责人应与四名参与殴打的涉案人员一起承担故意伤害致死责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方律师表示认同。

 

  检方在最后陈述中采纳这一观点,把三名传销组织负责人的罪名改为非法拘禁伤人致死。  涉案人员对犯罪事实基本无异议,传销负责人罪名定性成焦点

 

  南都讯 记者饶德宏 方光明 实习生张璐 备受关注的海归大学生孙延宇拒入传销被害案昨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牛山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四名参与殴打孙延宇的涉案人员被控故意伤害致死,另有三名该传销组织负责人被控非法拘禁。这些涉案人员对犯罪事实基本没有异议,案件围绕传销组织负责人的罪名定性等问题展开激烈争论。

 

  不愿入伙被摁倒 头被按入水盆

 

  受害人孙延宇时年24岁,哈尔滨宾县宁远人士,是孙家几代人中唯一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曾被哈尔滨师范大学推荐至波兰大学交流两年,并荣获波兰校方表彰。

 

  检方指控称,2013年7月2日,涉案传销组织成员雷键把孙延宇骗至东莞面试,窝点“家长”解今玲以统一管理为由把孙的手机收走,同时安排成员张德涛、雷键看管孙。孙得知被骗要求离开,成员李有正、张德涛、雷键等人将其摁倒,迫使其留下接受洗脑。

 

  几天后,6日14时许,孙延宇执意要求离开,解今玲请示该传销组织B级经理初波威后,再次安排张德涛、雷键带孙到单独房间动员。其间,孙与雷发生争执,后成员李有正、于洋洋、张德涛、雷键合力将孙摁倒。张从后面勒住孙延宇的脖子及肩颈,于、雷控制其头部和手臂,李按住孙的小腿。四人合力多次将孙的头部按入装有肥皂水的脸盘,直至孙无力反抗。

 

  事后,孙延宇出现持续高烧、嘴唇发紫,同日22时许,初波威和于洋洋两人将孙延宇送至医院,两人随即逃离。孙被送至医院时已无呼吸,经救治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孙延宇系颈部受外力作用引起窒息死亡。

 

  七名被告人均表示悔恨

 

  检方庭上出示大量证据。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除李有正对摁住受害者小腿这一行为的目的有所辩解,表示其本意不是想伤害,而只想控制场面外,其余涉案人员对被指控犯罪事实几无异议。

 

  庭审结束前,这七名拥有大专学历、最大32岁最小25岁的年轻人以各种方式表达悔意,其中李有正表述时间最长。李说:“进了看守所以后,最艰难的不是生活上的折磨,而是内心的愧疚,造成这样的事实,我心里很难受,我想这会成为我一辈子的心理阴影,如果以后有机会,我愿竭尽所能为受害者家属给予补偿。”

 

  鉴于涉案人员较多,该案审理跨时近七个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庭审焦点

 

  被打后一窝点负责人与其单独相处一小时

 

  涉案人员于洋洋指出,在孙延宇出现不适后,该传销组织另一窝点负责人王某曾在孙休息的房间与孙单独接触近一小时。李有正、解今玲等人佐证了这一说法。

 

  该线索成了法庭辩论初期的焦点,多位被告人律师据此提出质疑。张德涛的辩护律师称,法医报告显示造成死亡主要原因是其被殴打致舌骨骨折,舌骨骨折在医学上只算轻伤二级,一般情况不至于直接导致死亡,孙延宇在死亡前与王某单独接触的一个小时显得格外重要,“我们不能判断也不能排除,王某在孙休息期间对孙进行二次伤害的可能”。

 

  检方对此表示,在侦查阶段已掌握这一线索,调查显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王某对孙有二次伤害。

 

  传销组织负责人罪名定性有争议

 

  对涉案人员罪名的定性则是本案辩论过程的另一焦点。检方以有无参与殴打孙延宇为定性分界线,指控参与殴打的张德涛、于洋洋、雷键、李有正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指控该传销组织准A级总裁卢学同、B级经理初波威、“家长”解今玲等三名负责人非法拘禁。

 

  被告方多名辩护律师对此定性分界有争议。李有正、雷键等人的辩护律师均提出,该案系由限制人身自由转化而成的故意伤害案件,因此作出非法拘禁指令的传销组织负责人应与四名参与殴打的涉案人员一起承担故意伤害致死责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方律师表示认同。

 

  检方在最后陈述中采纳这一观点,把三名传销组织负责人的罪名改为非法拘禁伤人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