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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传销成员受审获刑 最长的被判了十一年
作者: 张淑娟   文章来源: 湖州在线   点击数 186  更新时间:2014/4/17 19:23:01  文章录入:admin

 

  4月14日,湖州吴兴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传销组织非法拘禁他人致其死亡的案件。被害人名叫王亮,1988年出生,生前是杭州一家酒店的领班。开庭前,王亮父亲捧着儿子的照片一一给庭审现场的人看,照片里,年轻帅气的王亮笑得十分阳光。但因为想逃离传销组织的非法拘禁,王亮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013年2月23日。(去年2月25日,本报曾报道《吉山西区一小伙坠楼身亡》一文)

 

  前天,非法拘禁王亮的12名传销组织成员站在了吴兴法院的被告席上,他们中年龄最大的25岁,最小的才18岁。 12人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十一年不等,张虎、赵文、刘东3人还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不等。王亮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在内31万余元人民币由12人共同承担。


  去年情人节,王亮跟酒店请了6天年休假。当天晚上,前同事陈雯邀请他来湖州,陈雯告诉王亮,这次她要给他介绍个女朋友。王亮和陈雯的关系不错,除了是前同事,两人还都是湖北省阳新县人。


  到了湖州后,陈雯介绍了小婷和小霞给王亮认识,王亮满心欢喜,以为自己能收获一份爱情,可没想到这时候前同事已经成了传销组织的成员,介绍“女朋友”是骗他进传销组织的手段。


  2013年2月16日晚,“女朋友”小霞对王亮说愿意同他一起回杭州,但要回湖城吉山西区的出租房内拿行李。到了出租房以后,小霞以借用手机为名拿到了王亮的手机,取出手机卡丢进了抽水马桶,断了王亮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自那天起,王亮就被限制了自由。在传销组织头目张虎、赵文、刘东的指使下,白天王亮要么被反锁在房间内,要么被好几个人跟着,晚上还有人管夜、值班,被死死地盯着。传销组织成员这么做的原因就是想要王亮加入组织。


  王亮不愿加入传销组织,也不想过这样的生活。 2013年2月23日下午5点,他爬上了位于5楼的出租房窗户想逃走,不幸从窗户坠下身亡。


  经查实,这个传销组织来湖州已有几个年头。在2009年至2013年间,张虎等三人以推销直销产品为名,在湖城吉山新村、市陌小区和紫云小区等几处出租房内发展下线。他们按照A、B、C、D、E的层级进行分工,以每套产品人民币280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用发展人员返利引诱参加人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中骗取了人民币12万元以上。(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