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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6.98万 一年赚1040万?传销的鬼话竟有人信
作者:王涛  文章来源:西安晚报  点击数 40  更新时间:2014/4/2 18:19:48  文章录入:admin

 

  以政府支持项目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洗脑”行骗。4月1日,市公安局通报称,一个盘距在西安市行骗的传销团伙被捣毁,抓获传销人员50余名,其中“老总”、“经理”等级别的骨干成员4名。

 

  高档小区里开展“洗脑”活动

 

  今年3月初,西安市公安局收到群众线报,在北郊明光路和凤城九路多个住宅小区里,盘踞着一个大型传销团伙,大肆诱骗外地人加入传销组织,受害者人数众多。专案组民警在凤城九路周边多个小区展开拉网式摸排。

 

  3月12日,经开分局明光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小区排查时,发现一出租屋内有20多个疑似传销人员正在聚集。民警现场抓获传销者33人,收缴大量从事传销激活动的账本、传销团伙成员名单及相关资料。

 

  经讯问,嫌疑人罗某2012年曾在江苏常州参与传销活动,2013年来到西安,以经营钢材贸易等生意为诱饵,诱骗外地群众来西安参与传销活动。要求传销组织成员每人交纳6.98万元的“加盟费”,并宣称只要传销成员每人每年建立3条下线,一年之内就可赚回1040万元,即所谓的“1040”工程。该传销组织骨干4人,罗某为领导者,李某为申购总管,负责收取加入成员的申购份额钱款,王某、高某负责管理、协调、宣传和培训团伙成员。经过民警调查,该团伙所谓的政府项目根本不存在。

 

  民警介绍,这类传销人员完全克隆2006年广西北海地区的传销活动,具有诱惑性强、参与人员多等特点,传销团伙专门以市政府周围一些高档住宅小区为据点开展培训、洗脑等活动。

 

  不骗本地人 成员分散居住

 

  民警了解到,该传销团伙分工清楚,组织严密,严格执行传销规划:首先要求传销人员必须购买1份以上的份额,即入门费,最少为3800元,目前团伙成员被要求购买21份即69800元;其次团伙成员须有1个已加入的团伙成员作为介绍人或推荐人,同时提供1张本人或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身份证可认购1-21份,同传销组织签订一份产品申购单。


  在侦查过程中,民警得知,这个传销团伙,不允许西安本地人、公务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等加入,其真正目的是因这些人对当地情况熟悉,不易被蒙骗,而且不好操控。另外,团伙成员发展下线,最多发展3名成员加入,团伙成员体系通过1变3,3变9,9变27,以此逃避国家对传销认定人数为30人的打击。传销团伙成员人身自由,不团体居住,采取分散居住,串门讲课、洗脑等方式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和打击。

 

  目前,西安警方已对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拘,其余29人移交经开区工商管理局处理,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