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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给传销人员最高可罚50万
作者:杨艳红  文章来源:江淮晨报  点击数 16  更新时间:2014/3/22 17:29:47  文章录入:admin

 

  以前,经开区的芙蓉社区是传销聚集地,在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打击清理活动后,这里的传销活动有所减少。记者从经开区管委会了解到,为了防治传销活动形成“洼地”效应,打击行动主要针对投诉的热点和群众反映较大的小区,一旦发现业主将房子租给传销人员,最高将被罚款50万元。

 

  2013年,经开区先后开展了冬季打击传销行动、集中清理传销活动、“皖剑-2013”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打击行动44次,捣毁传销窝点311个,教育遣返815人。今后,除了这些专项整治外,经开区还将每周开展一次打击行动。


  “我们在查处行动中,一旦发现出租房内有传销人员,会要求他们立即收拾行李离开。还会通知业主前来,当场解除租赁合同,接受处罚。”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为传销人员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处罚。


  房主若明知租客是传销分子,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也将受罚。“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上罚款。”该负责人还提醒市民,房屋出租后应尽快到街道或社区备案,不然将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经开区的芙蓉社区,是众所周知的传销活动“高发地”,这里的居民楼里暗藏着多个传销窝点,传销分子更是不计其数,该如何打击清理这里的传销活动?


  “我们将打击传销指挥部前移到芙蓉社区,组织综治办、工商、公安、城市执法局、社管局等多部门联合进行动员和部署。社区还组织了居委会网格管理员、小区物业协助打传。”经开区工商分局副局长董军介绍,不仅芙蓉社区的传销活动有所减少,辖区内的莲花、海恒社区的传销活动也越来越少。
  接下来,经开区打击传销活动将一手抓“破组织、打头目、断传销链”,一手抓社会层面的教育清理。针对投诉的热点和群众反映较大的小区,将以打“回流”、打“露头”、打“小”、打“头”为重点,力争打击一块,清理一块,震慑一片。记者了解到,目前,经开区28个社居委,已有23个居委会被经开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授予“无传销居委会”,临湖社区、莲花社区被授予“创建无传销社区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