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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楼上开传销公司 打擦边球带来查处难点 |
作者:杭春燕 江晓峻 文章来源:新华日报 点击数 60 更新时间:2014/1/13 16:59:14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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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卧底”多日调查,11日,南京工商联合公安,出动30余名执法人员,对一起涉嫌网络传销的窝点开展集中调查。这也是南京首次查处涉嫌网络传销案。记者亲历调查发现,新型网络传销更具欺骗性,其打“擦边球”之举也带来更多查处难点。
公司开在工商所派出所楼上
昨晨7点40分,记者赶至南京工商局集中,但此前却并不知道执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案,我们已卧底调查多日。
车辆开到雨花台区凤台南路138号赛虹创业大厦。匆匆赶至3楼,“南京蚁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蚁酷网”的牌子映入眼帘,从外观看颇似一个现代科技公司。
公司一间会议室内,约60名会员正在接受所谓“课堂培训”。胸佩“蚁酷网”黄色胸标的员工全部统一着装。在公司墙上,记者看到不少激动人心的标语:“凝聚众人的力量,蚂蚁也能超越大象”“为天下平凡人过上富有生活而努力奋斗”……
面对执法人员,该公司员工及不少在场听课者拒不承认有违法行为,但其说法自相矛盾。来自武汉的汪传一称,他们到公司来上培训课,是想在蚁酷网上开店,就像在淘宝上开店一样,公司没有收他一分钱;而挂着“业务部 陈兵”工作牌的员工承认,参加培训课每人交了350元。对于财务记录里有人交了6000至1万元不等的费用,陈兵又解释说“是人家自愿入股”。
公司总裁黄正凯面对问话,同样闪烁其词。他自称网站免费注册,并送创业指南,如果有兴趣与公司合作,可以签约成为基本代理……“收不收费?”“不收。”“我们不经过前期详细调查,今天不会来找你,你再想想,到底收不收费?”面对执法人员追问,黄正凯无奈改口称:“岗前培训要收1000元……”
令记者惊讶的是,该公司楼下便是赛虹桥派出所、赛虹桥工商所。执法人员介绍说,这正是他们掩人耳目的手法。
网上拉人头,创业要交入门费
随着调查的深入,这家公司的运作脉络渐渐清晰——
南京蚁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面上看是一家2012年1月在南京工商部门注册的正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网络信息技术,电子产品领域的软硬件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日用百货销售等。然而,在2013年10月之前,其并无任何实际经营活动,只是依靠“蚁酷网”进行所谓“在家创业”的宣传,拉人入伙。该公司对加入所谓“创业系统”的人员收取60元、120元、1000元、9800元、5万元不等的入门费,同时诱使其不断发展下线,从而获得收益。
在其网站上,记者看到这样的宣传内容:“假设,您努力宣传推广,平均每天产生5—10个注册用户,累计三五年就有一万左右。假设,您的市场中只有10万用户,每人每月平均消费收益也仅仅只有10块钱,那您的市场收益就是100万,您每月的市场分红就有5万以上。”
在该公司墙上,记者看到贴着不少员工执行承诺书,其中一位名叫李传华的员工在承诺书上这样写道: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12日,业务考核得分位列前五名;注册人数在此期间达20人,奖励Ipad一台;未达成,则罚俯卧撑200个。
“擦边球”带来更多查处难点
南京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王坚勇介绍,这种“疑似传销”进行的方式与以往大不相同,由于案情复杂、隐蔽,工商人员接到举报后经过了长达几个月的调查。
“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络传销比传统方式传销的危害程度更大,因为更隐蔽,传播速度更快。”王坚勇说,由于网络传销日常行为基本都在网上进行,平时很少有涉传人员出入。正因为此,该公司虽处在执法机关附近,执法人员却难以发现。
王坚勇表示,该公司涉嫌传销,关键是因为其“收取入门费和发展下线”。“我们讲公司的合法获得利润,要么是销售商品获得差价,要么是通过服务获取,而这个公司是通过拉人交入门费获取,当然涉嫌传销。”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公司极善于打“擦边球”。比如,该公司确实经过工商注册,同时公司还将拉人交钱入伙解释为“入股”。不过,工商注册表明,直至2013年8月,该公司自然人股东仅为3人。显然前期已敛财七八百万元的“入股”是个谎言,工商至今也没收到股权变更申请。
另外,该公司从去年11月开始,在网上开设了一个类似于天猫商城的“蚁酷商城”,邀人在商城开网店。有人提出,如果其以为网店提供优质服务为由收取高额费用,是否可以使其“涉嫌传销”行为合法化呢?采访中,记者未能得到答案。据悉,此案还将进行深度调查。 (杭春燕 江晓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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