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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警方捣毁一传销窝点,刑拘8人
作者:谷立辉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74  更新时间:2014/1/2 17:19:28  文章录入:admin

 

韶关警方捣毁一传销窝点,刑拘8人

 

  韶关警方捣毁一传销窝点,刑拘8人

 

 据韶关浈江警方通报,12月28日,浈江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成功捣毁一传销窝点,解救了4名受害人,并在分局刑警大队大力协助下,刑事拘留了8名涉嫌抢劫罪的传销分子。

 

  当天中午13时,事主黄某(男,24岁,四川人)、张某群(男,29岁,河南人)和何某(男,24岁,广东徐闻人)三人到南山派出所报案称,其三人被骗入沙梨园村某出租屋四楼的传销窝点,刚刚反抗从传销窝点逃脱,并向民警反映三人均被十余名传销分子殴打(其中黄某双眼仍有明显伤痕),抢去身上现金等贵重物品,被限制人身自由。

 

  南山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传销窝点查处,民警到达现场后早已人去楼空,十几名传销分子不见踪影。民警通过现场走访群众,获悉传销分子早已往西面河边方向逃去,民警立即兵分两路往河边方向追捕嫌疑人,在河边路段民警发现了正在分组逃跑的传销分子。民警不动声色慢慢靠近传销分子迅速出击,罗副所长拔枪震慑在河边勇擒六名传销分子(其中一名后经调查为受害人胡某,男,24岁,贵州人),同时,第二路民警在路边擒获三名传销分子。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均供述了对黄某四人实施抢劫、殴打、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陈某、谢某等八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南山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经民警调查了解,受害人黄某等四人被骗来韶关的遭遇如出一辙,均在网上通过QQ认识自称“某某”的女子,“某某”主动添加四人为好友,“某某”以自己寻找男朋友为由,答应做受害人的女朋友,并要求男方来韶关看她或者陪她旅游,将受害人骗至韶关传销窝点。受害人黄某、张某群、何某和胡某先后被传销分子禁锢7天、20天、3天、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