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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男子借传销强奸9名女学员 获刑11年
作者:谢颖  文章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点击数 266  更新时间:2013/12/13 13:51:50  文章录入:admin

 

  借口突破心理障碍,传销团伙犯罪分子芦某安与产品营销业务培训班的9女学员发生性关系。11日,羊城晚报记者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传销犯罪调研报告发现,非法传销案开始呈暴力化倾向,不再是单纯的经济违法行为,有些甚至出现被害人死亡等情形。

 

  从2009年8月开始,芦某安先后在广州市花都区、番禺区,以及东莞市长安镇举办完美产品营销业务培训班。培训期间,芦某安以帮助女学员突破心理障碍为借口,将女学员叫到房间,声称只有在其面前脱光衣服并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才能突破不敢与陌生人沟通的心理障碍,从而提高营销业务水平。芦某安先后用上述方式强行与马某梅等9名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

 

  最终,芦某安犯强奸罪获刑十一年。

 

  2010年至2013年10月,东莞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及非法传销刑事犯罪案件74宗。调研显示,被判刑的227名被告人当中,以80后为主,其中1984至1989年出生的占很大比例,还有小部分被告人是90后。

 

  这些被告人当中很多是刚毕业的学生,涉世未深,很容易受到传销组织的迷惑从而成为其成员甚至发展成为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