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峰工商分局根据线索取缔一传销窝点,解救传销受骗者1人。
11月18日,有3名群众来分局寻求帮助,称其妹妹被传销人员骗至株洲,请求工商部门予以解救。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在清水塘果园小区一民居内端掉该传销窝点,当场收缴传销资料12本,解救传销受骗者1人,现场遣散传销人员3人。
同时,工商执法人员对房东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重点讲解了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房东接受批评教育,并配合执法人员清理现场,明确表示以后再也不会、也不敢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