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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10个月破6起传销大案
作者:李曼  文章来源:合肥晚报  点击数 101  更新时间:2013/11/10 23:01:22  文章录入:admin

 

 

   

 

 

警方收缴的传销人员用于给新人“洗脑”的资料

 

  10月30日起,我市警方掀起了新一轮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统一行动。这是继“全市公安机关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皖剑-2013”、“合肥市集中打击清理传销行动”、“‘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和“夏秋社会治安暨传销违法犯罪整治行动”之后,警方针对传销非法活动开展的又一轮地毯式清剿。

    今年1-10月,我市警方共抓获传销人员803人,刑事拘留295人,破获公安部督办传销大要案件6起,发动全国打击传销犯罪集群战役2起,配合工商等部门取缔传销窝点4800余处。

 

    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直以来,警方始终保持对传销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尤其是将传销犯罪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作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犯罪的传销人员。为了防止我市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出现反弹势头,全市公安机关仍将积极作为,继续发挥人口、房屋管理及社会面管控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压缩传销活动在我市的生存空间;同时,将深入社区,向辖区群众宣传与揭露传销欺诈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性,坚决遏制传销犯罪在我市蔓延。

 

    传销犯罪,罪名的正确表述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09年写入《刑法修正案(七)》,列入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性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简介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什么传销活动屡禁不止?为什么明明是违法犯罪行为,却源源不断地有人参与其中?一名民警说,是“人性的弱点,禁不住发财谎言的诱惑。”

 

    谎言环环相扣,缔造发财美梦

 

    谎言一:

 

    “1040”工程,是政府的试点项目

 

    今年6月份,我市包河警方彻底摧毁了以王丽娟为首的特大传销组织,这是近年来我省乃至全国查获的体系最完整、规模最庞大的一起“拉人头”式传销案件。

 

    落网后,王丽娟交代说,“只要加入这个行业,你就会想发展下线,只有这样你才能赚到钱。”他们的做法是“杀熟”,打电话邀请熟人——家人、亲戚、朋友,骗他们来合肥 “考察投资项目”,“熟人才好骗,才会相信你的说法。”

 

    只要有人被骗来,他们就会欺骗说,他们的这个投资项目叫“1040工程”,投资69800元,就能收益1040万——这是一个政府项目,也是一个试点项目,是国家给政策,当地政府提供平台,引进民间闲散资金进入地方进行再分配,对地方政府来说是一个“先引资后招商的引资工程”,对投资者个人来说是一个投资项目,目前尚在试点阶段。

 

    谎言二:

 

    市政大楼前的一草一木,

 

    都暗示着“1040”工程

 

    合肥市政务区的许多市政设施,被传销人员赋予了特殊意义,与“1040工程”挂钩。

 

    在警方收缴的一套传销人员用于给新人“洗脑”的资料中,政务大楼前的喷泉四周的水池,被标注为“由1040个瓷片组成,水池在一定的时间注满水,然后再分流到井外。——这就暗示着‘1040工程’。”

 

    另一种说法是,市政大楼共有1040块玻璃,这也与“1040工程”暗中呼应。

 

    “没有人去数是不是真的有1040块瓷片、真的有1040块玻璃,但是,在传销人员的反复洗脑下,真的就有人相信了。”办案民警说,传销人员编造这个谎言,就是要让被骗来的人相信, “1040工程”是政府项目,是政府暗中扶持的工程。

 

    警方收缴的资料显示,市政大楼周边的许多雕塑、建筑和设施,都被传销人员赋予了许多寓意。

 

    谎言三:

 

    对于传销,政府的态度是明打击、暗保护

 

    对于传销这种违法犯罪活动,国家的刑法有明文规定,各级政府部门不断地开展打击、清剿活动,媒体也不断地有相关罪案的宣传报道,但是,传销人员仍然声称,他们从事的项目“是被政府暗中扶持和保护的”。

 

    一名体系老总交代说,在给新人“洗脑”时,他们会宣称,国家利用网络、报纸和杂志报道关于传销的负面消息,是要“做给三种人看的”。一是给全国人民看的;二是给当地人民看的;三是给外国人看的,归根结底,是要保护他们这个组织体系里的人,发财致富。

 

    是不是真的能发财?

 

    民警解释:一将功成万骨枯

 

    传销人员不生产产品、不创造价值。那么,他们靠什么赚钱?——拉人头,发展下线,只要有下线来交钱,上线就有钱分。

 

    办案民警介绍说,在传销体系中,的确有人能发财,但那是要靠许多人垫底的,“‘一将功成万骨枯’,这句诗用于形容传销人员的发财梦,是再合适不过了。”

 

    “更多的传销人员家破人亡。”办案民警说。

 

    我市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都发生过传销衍生的杀人案件。有人被骗来合肥从事传销,到后来发现血本无归,迁怒于介绍人,一怒就动了杀机。

 

    “也有传销人员犯了强奸案。”一名民警介绍。去年一名女大学生被她的大学同学骗来合肥,当发现这男同学是要骗她加入传销组织后,女孩就买了当晚的火车票,打算返回老家。但是就在去火车站之前,在那个男同学的住处,女孩惨遭强奸。

 

    资料显示,也有人因为借了高利贷加入传销组织,到后来无力还债,跳楼自杀。

 

    一名办案民警说,加入传销组织,从事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归根结底源于人性的两个弱点——一个是贪,一个是懒。“不劳而获,终归是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