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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远山】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趋势与监管动态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210 更新时间:2009/10/19 12:01:33 文章录入:叶飘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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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专销条例》两部法规,并分别于当年的11月1日和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中国直销行业开始进入法制化监管的发展新时期。同时整个行业进入转型与创新发展的全新时代,更多的企业苦练内功,打造核心竞争力;市场资源开始规模化流动,实力创新型本土企业开始成为受益者。行业监管朝着法制化轨道上发展,法律出台后,明确了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三大监管主体;开始形成了对于直销和传销的综合治理机制和长效机制的建设;明确了对于“规范发展直销和严厉打击传销”的两条战线,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发展与监管同步的市场格局,分析如下: 一、《直销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出台,整个行业进入阳光发展时期 2006年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第一次明确了直销在中国现代商业流通领域的法律地位,结束了中国直销十几年以来的不定位状态,中国直销行业从此获得了准生证。这就意味着整个行业的整体生存和发展已经从过去的灰色时期走向了阳光时期。随着2006年度中国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直销企业运营资格的审批和确认,整个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的态势将会被建立起来。这种法制化环境的诞生和日益完善对于有意在中国直销行业推进可持续性发展产业战略的企业而言无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它使企业可以从长线发展战略上对直销进行深度思考,并根据这种成熟的思考重新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建设企业新的产业增长线和利润增长点。 二、内外资企业同步开放直销,整个直销行业格局将有可能在未来三年内重组 中国直销发展19年以来,整个行业一直都呈现出一种相对稳定的格局:即以安利和雅芳为代表性的外资直销企业占住该行业的绝对性市场主体。这种状况在1998年中国政府全面禁止多层次传销以后的8年中表现的尤为明显。据有关资料,从1998年-2005年这七年中,占中国直销行业1%数量的外商投资直销企业占中国直销行业总产值的90%。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政府所给予它们的特殊政策:即1998年以后,基于行业的混乱无序和失控状态,中国全面禁止直销业的市场运做,但是考虑到国际关系和对在华投资的外商权益的维护,允许10家外资直销企业进行转型运营,即按“连锁店+雇佣销售员”模式进行市场运作,这就从客观上为这些外资企业创造了市场经营的政策基础。而2006年中国直销法律法规的出台,取消了这一基础,推出内外资企业同步开放直销的政策,这就必然会使整个行业格局将在未来三年内重组。在这种重组过程中,有综合实力的本土企业随着其增加直销的运营方式,近两年来凸现明显,它们将会继续稳健快速成长,外资直销企业一统行业市场的格局已经逐渐发生了变化,直销市场将会重新被分配,现有行业格局肯定被打破,内外资直销企业共享行业市场、甚至内资直销企业占住主体市场份额的新行业格局将会形成。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个性化特色产品的企业将成为直销行业最引人注目的增长点 在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产品极大丰富的今天,产品同质化所带来的销售难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各个企业。为解决这个难题所进行的各种努力,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营销创新浪潮,而直销也是在这股持续不断的创新浪潮中涌现出的一种具有鲜活生命力的营销模式。但是,即使是在直销行业之中,产品同质化的问题也依然存在并不断加剧。在不重视产品或者将产品仅仅当作销售中的一种“道具”的前直销时代,产品同质化的问题并不突出,但随着国家将直销纳入法制化监管轨道,以及直销从业人员、消费者的投资、消费观念日趋理性,产品的个性化功能、品质和文化内涵等,逐渐成为影响一个直销企业市场开拓和销售业绩提升的最重要因素。在目前的中国直销市场上,生产保健品和化妆品的企业占据了90%以上,尽管各个企业都在产品形象塑造和产品概念炒作上极尽所能,但能够真正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个性化特色产品的企业少之又少。因此,谁能够在产品上做到独一无二并符合整个消费市场的发展方向,谁就能建立起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并成为直销行业最引人注目的增长点。 四、政府部门在严格按照两个《条例》执法的同时,将继续支持与扶植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创新营销高科技企业 《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两部法规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直销行业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未来几年,政府管理部门将加大对直销市场的规范力度。但与此同时,各个地方政府和职能管理部门也将通过各种方式,支持遵纪守法、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公益有推动作用和突出贡献的正规直销企业和高科技创新分销企业的发展。因此,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能够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虽然只是极小一部分,但90%以上的原直销企业不会从此退出直销市场,而将通过转型借鉴国际直销的精髓原理建立新商业模型的方式从事经营,从而出现拿牌直销企业与非拿牌直销(创新分销)企业长期竞争共存的发展格局。 五、中国直销监管的原则、重点和趋势 为了更好地规范直销市场,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各级工商机关提出了“监管与发展统一、监管与服务统一、监管与维权统一、监管与执法统一”的要求。“监管与发展统一、监管与服务统一、监管与维权统一、监管与执法统一”原则,虽然很原则,但发展、服务、维权等字眼出现,还是伴随人们的眼前一亮,让直销业界涌动着一股春意。 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内经济虽然有复苏势头,但下行压力仍然很大,农民工富余,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诱骗学生、农民、下岗人员参与传销活动仍然屡禁不止,传销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因此,未来中国直销监管仍以“避免广大人民群众上当受骗,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及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常态的经济秩序及社会稳定”作为重要目标。 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规范直销市场,监管机关将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加强对直销企业登记、加强对直销活动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网上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直销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查处擅自从事直销行为、工商机关监管管辖、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7个方面做好直销监管工作。 笔者认为,监管机关未来将按照“政企合作、规范管理、健康发展、文明执法”的监管目标,逐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直销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实行行政指导、统一掌控、信用管理、政风评议等制度以及监管信息化来强化监管工作。 行政指导制主要是监管机关对企业经营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的问题或是疏漏欠缺的问题,采取提醒、建议、约谈、告诫、预警等多种方式,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和规范,督促其规范发展,而不是一味地进行经济处罚。即使构成违法违规进行了处罚,也要进行普法教育和指导整改。 统一掌控基本原则是坚持企业分级登记、属地监管的前提下,对重大、疑难、敏感案件或涉及特殊行业、特殊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由上级监管机关实行统一掌握控制,加强指导,以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统一掌控的方式,包括案前申报、统一审批立案、统一核审处理、挂牌督办、处理结果备案等。 信用管理是根据企业诚信监管的总体要求,对直销企业的准入、经营和退出全过程进行监管,全面掌握企业的注册信息、变更信息,按照企业信用分类,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建立警示、惩戒机制,根据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细化信用分类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从而督促企业自觉守法经营。 政风评议是借鉴对行政许可、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进行政风评议的做法,由法制机构和纪检监察机构对涉及直销企业监管的企业登记管理机构、公平交易执法机构进行政风评议,接受企业的监督,改进监管工作。 同时,监管机关还将逐步实现监管工作信息化,全国监管系统相互联网。其中规范直销功能主要用以接受直销企业报备信息、公布应当让社会知晓的信息、监督直销企业披露信息、掌握各级工商机关的直销监管信息,同时宣传国家有关政策,介绍工商部门的工作,发布警示提示,公布不良记录,接受举报投诉等。 直销监管机关正力图按照依法规范、从严监管的思路,不断摸索规律,加强直销监管制度建设。一方面认真研究直销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信息的搜集与沟通,了解掌握直销的情况和规律,研究规范指导直销企业经营活动的制度和方法。另一方面,加强行政指导,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坚信伴随着中国直销监管的与时俱进,中国直销行业也定逐步呈现诚信、守法的新气象,利用科学的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直销,为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作出行业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