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嘉禾检察院批捕“明明商”传销组织头目
作者:阮占江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73  更新时间:2013/10/23 17:19:30  文章录入:admin

 

   10月23日,记者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检察院获悉:10月9日,该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了在该县从事“明明商”非法传销活动的两名头目,捣毁了一个成员近70余人的传销窝点。

 

  经查,去年11月,犯罪嫌疑人李甲在广西南宁经人介绍认识了“明明商”(又名“商通168”、“囤大福绿”)非法传销组织的组织者潘某,并交了4010元加入。为获得高额返利,李甲将自己的多名亲属朋友发展为传销组织会员。此外,李甲还为部分不愿出资的亲属垫交会费3万余元。

 

  2013年3月,李甲得知李乙曾做过“全国百岁希望工程”志愿者的经历,手里掌握了很多中老年人的联系方式及身份住址,遂将李乙发展为“明明商”传销组织会员。利用这些信息,他们以“百岁希望工程”购买养老保险、办“超市项目”入股后每月就有工资领为幌子“拉人头”,诱骗中老年人每人交4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入会费”。从今年1月至9月发案时止,李甲、李乙先后在嘉禾县等地发展会员近70余人。

 

  嘉禾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甲、李乙利用亲戚朋友的信任,将亲戚朋友拉入传销活动;通过鼓吹高额返利,将缺乏识别和判断能力的老年人拉入传销活动。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