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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300人传销团伙一审宣判 16名“骨干”分获刑
作者:王志辉 王绍智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49  更新时间:2013/10/10 16:32:09  文章录入:admin

 

  日前,安徽宿州市一非法传销团伙犯罪案一审宣判,该市埇桥区法院对该传销组织中的1名最高级别A级传销人员、12名B级传销人员、3名C级传销人员,分别判处五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宿州警方调查,自2010年初,白某某伙同其旗下的传销骨干李某某、赵某某等人窜到宿州市,先以找工作、谈朋友、会网友等理由将亲戚、同学、工友、网友等骗至宿州市,而后以“香港金龙国际贸易公司”推销商品、连锁销售的名义对新人进行“洗脑”,利用他们梦想着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理,要求新人至少缴纳3800元/份购买加入资格,并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同时按照分别所发展的人数及所推销的份数顺序设定五个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提成计酬依据,发展总参加人数已达300余人,总金额500多万元。

 

  后来,一名刚被骗去的新人报警,使宿州警方掌握了他们的犯罪证据。治安民警精心部署、循线追踪,与工商等部门协同作战、全面清查,最终使得该传销组织雪球式滚了两年的结构瞬间土崩瓦解、灰飞烟灭。